北京市政府食品安全监督协调办公室(简称市食品办)于2003年在市工商局挂牌成立,负责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对重大事故的查处。今年2月底,北京出台的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方案里,把市食品办的机构调整划归卫生局。
昨日访谈中,市工商局有关人士介绍,按《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务院的卫生部门承担了食品安全的综合协调职责,但北京市目前还没有做出调整。
据其介绍,北京市80%以上的产品都是通过外埠来供应,流通的监管是由工商部门负责。根据这一特点,6月18日,市政府召开北京市的食品安全工作会,规定市食品办机构“暂不做调整”。如何调整将由市委市政府根据具体情况做出规定。
同时,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新一届北京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主任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吉林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副市长丁向阳和程红兼任。组成单位由过去的19个增加到27个。这意味着,“进一步提升加大了北京食品安全的监管”。(记者廖爱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