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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将由药监局统领 保健食品业集体求“名分”

   日期:2008-09-05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531    

  千家企业力保“身份”

  在9月3日召开的国家药监局新闻发布会上,被《食品安全法(草案)》删除的保健食品,其“身份”和“前途”成了最受关注的话题。

  “可以肯定地告诉大家,保健食品的许可会有一个司来承担,这方面的职责不会有缺陷。”国家药监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的一番肯定,让惴惴不安几个月的保健食品行业终于吃了颗定心丸。

  在今年4月开始征求意见的《草案》中,“保健食品”这一概念竟然人间蒸发,踪迹全无。如果《草案》替代现行法规正式实施,“保健食品”恐将失去食品属性和法律地位。

  目前,中国是全球最大的保健食品生产、消费市场。据不完全统计,中国至少有1000亿元的保健食品市场,1500家相关企业,从业人员超过500万。日益庞大的保健品产业,将会沦为“黑户”?保健食品行业因此恐慌强烈。

  据了解,从4月至今,相关部门已经收到了1.1万余条《草案》的反馈意见,其中大部分来自于保健品企业,呼吁在《草案》中对保健食品予以规范,明确其属性。据悉,目前,安利(中国)、完美(中国)等100多家保健食品企业已紧急联合上书国务院及人大,希望“一定要给予保健食品一个明确的地位”。

  现在,保健食品企业为自己“正名”正获得更多希望。在上周刚闭幕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韩启德对《草案》中没有关于保健食品方面的内容表示,这“不能不说是一个明显的缺陷”,并建议应增加规定“保健食品的管理由国务院另行制定条例进行管理”。

  “有法可依”迫切

  “草案中没有提及保健食品,就像把一个人的身份证夺走了,这种情况下谁都会慌乱。”中国保健协会秘书长徐华锋对此表示。

  “企业的恐慌并非没有必要。”中国医药保健品营销协会秘书长高健向记者介绍,“保健食品不同于一般食品,往往要加入非食物添加剂以发挥保健作用,其性质介于食品和药品之间。新《草案》中没有‘保健食品’的概念,同时规定食品中不能添加任何药品,只允许添加‘药食同源’的原料,这大大局限了保健品的开发范围,对保健品发展不利。”

  而现行《食品卫生法》中,有3条内容专门针对保健食品。当前出台的多部保健食品法规都是建立在该法基础之上。高健认为:“一旦保健食品失去法律地位,那相关管理法规也就没有了立法依据。保健食品行业岂不是陷入无法可依的局面?这样反而容易引起行业混乱,甚至带来新的食品安全隐患。”

  完美(中国)日用品公司总经理张旭辉则表示:“不可否认,目前,保健食品行业比较混乱,但正因为乱才应该加大治理力度。如果现在将保健食品和普通食品同样管理,将会使这个并不成熟的产业更加混乱,让正规企业难以健康发展。”

  “前途”或归药监局统领

  更让保健食品企业忧心忡忡的是,根据《保健食品管理办法》,保健食品要有“健字号”批号。如果新《草案》里最终没有“保健食品”概念,相关管理办法将不能执行。那这些批号是否相当于作废了?据了解,目前,我国保健食品的批号大概有1万种左右,申请1个批号少则几万元,多则几十万元,如果这些批号将作废,相关企业恐怕损失惨重。

  对此,颜江瑛明确表示,药监局对保健食品的审批职责不会出现空缺。也就是说,保健品的批号不会因为《食品安全法》的变动而作废。她同时透露,国家药监局下一步准备重新理顺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的工作方案,对那些保健食品安全存在隐患的批号进行撤销,重新审评及再评价。

  根据日前颁布的卫生部“三定”方案,原先属于卫生部的保健食品监管权,被划归药监局所有。药监局将同时掌握保健食品的审批权和监管权,以便更有效地监督市场。中国保健协会市场工作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认为,这表明《食品安全法》是否增加对保健食品的表述,都不会影响药监局对保健食品的监管。

  但这位负责人表示,她注意到颜江瑛在介绍国家药监局职能调整后的13项工作范围中,只字未涉及“保健食品”。保健食品未来究竟可以获得什么法律地位,受到怎样的监管,恐怕仍需等待具体监管政策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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