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广州九月四日电 广东省人大目前就《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发现,今年上半年广东城市饮用水源水质总达标率为百分之九十点九,全省只有广州与深圳未达标。
此次执法检查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该省有十九个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百分之百,只有广州与深圳仍未达标。上半年广州饮用水源的达标率仅为百分之七十二点五,但比二00七年同期上升了百分之二点八。深圳饮用水源的达标率为百分之九十四点九,同比上升百分之十一点七。
广州水质不达标的主要原因是是西部水源地的排污超标,超标的主要污染物是氨氮等生活型污染。深圳的饮用水主要是河流性水库,因此与广州不同,深圳水质超标的项目主要是河流中的总氮指标。
有关情况同时显示,当前广东饮用水源水质保护的主要任务是严防污染向山区和流域上游地区转移,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研究解决城市间共有河段水污染防治的监管问题。此外,二0一0年前广东将建成一百零二座日处理能力约三百一十四点四万吨的污水处理厂,全省污水处理将达到一千八百万吨。但目前,广东省污水日处理能力仍有四百六十万吨的缺口。
此次执法检查结果还表明,广东饮用水源水质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意识不强,担负主要供水功能的部分江河水质有待改善,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未能完全达标。同时,随着产业转移和山区经济的加快发展,一些污染向河流上游山区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