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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食品行业换领许可证相关问题问答

   日期:2009-09-02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815    
  广东省工商局上周下发了《关于食品流通许可证核发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全省流通食品经营者本月开始正式申换领《食品流通许可证》。广东省工商局副局长冯湘勇在昨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对相关问题作出全面解答。

  问: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的文件,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食品流通安全承诺书》,《食品类别类型申报表》等九项材料。

  问:需要向哪一级工商部门提出申请?

  答:食品流通许可证实行属地管理,由食品经营主体所在地的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审核发放。东莞、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工商分局和其他市级工商行政管理局直辖的非行政区划设置工商分局,由该分局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名义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广州、深圳市的食品流通许可管辖分工分别由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我们将在广东红盾信息网上公布各市审核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具体机构名录。

  问:是否需要收费?

  答:我省办理是免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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