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各地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值守工作。长假期间,承担监管职能的部门,要逐级落实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反应迅速。
同时,各地要加强监管,按照有关要求,逐级落实监管责任,加强重点目标、重点区域和重点品种的监督检查;要严格执法,及时查处餐饮服务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
通知指出,各地应妥善做好应急处置工作,逐级制定和落实应急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一旦发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或疑似食品安全事故,要根据有关要求,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并通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能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相关工作。
通知强调,目前地方机构改革正在进行当中,各地卫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相互配合,做好职能交接工作。已经交接的,要立即向国家局报告,并履行好新的职能;尚未交接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职能所在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相关监管职能,承担监管责任,全面加强监管,不得出现监管脱节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