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10年覆盖率仅1.7%
今年是我国实施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的第10个年头。10年来,学生奶计划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同时在推广和实施中也存在着一些急待解决的问题。有的地方甚至把学生饮奶收费视为“乱收费”,将学生奶拒之于校门之外。在国际学生奶日来临之际,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专家委员会主任蒋建平呼吁,中央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学生奶计划的政策性扶持,以进一步落实国务院有关扩大实施国家学生奶计划的要求。
学生奶计划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现代奶业发展的多个领域,因此其扶持政策应当是多元化、多方面和多渠道的,而不是仅仅局限在某一个方面。实施学生奶计划的扶持政策要发挥中央和地方政府“两个积极性”,以地方政府为主,但绝不能因此忽视中央政府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的重要性。
目前饮用学生奶的中小学生仅占全国在校学生总数的1.7%。蒋建平强调,目前的当务之急,首先是要妥善解决学生饮奶收费问题,为定点企业进校供奶开“绿灯”。据了解,有些地方允许企业配送学生午餐进入学校并收费,却把学生饮奶收费视为“乱收费”,取消学生奶,将其拒之于校门之外,不仅严重阻碍了学生奶的推广,也与国务院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相违背。有些学生奶定点企业负责人强烈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为定点企业供奶开“绿灯”,允许学生奶进校,这是最起码的要求。作为国务院批准的国家学生奶计划,为了确保“安全、营养、方便、价廉”,规定由定点企业直接将学生奶配送给在校学生,不允许这种特殊的乳制品进市场,更不宜全面“市场化”,如果连合理进校也被“否决”,就等于封杀这项利国利民、造福后代的民生工程。这一问题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一些地方的领导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政府的协调组织工作未到位,需要有关方面及时给予高度重视。应该说明的是,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规范收费是必要的,学生奶贮存、发放费用问题也是可以解决的。例如,江苏省高邮市纪检委、监察局、农林局、教育局、物价局联合发文,要求“在学校储藏、保管、发送学生奶中产生的费用,经物价行政部门核定后由企业承担,此项费用由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与供应商结算后返还至学校”。这就有效地规范了学生奶的收费。
要抓紧落实国务院颁发的(国发【2007】31号)文件提出的“完善学生饮用奶定点生产企业扶持政策”。作为第一步,建议对学生奶“调味产品”按1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即减少4个百分点,和纯牛奶产品同一税率。以2008年全国日均饮奶学生351万人计,全年合计减税约4200万元,虽然减税额有限,但这一政策所产生的示范作用将是巨大的。
在我国中西部农村,贫困是造成学生奶计划难以实施的重要因素之一。为解决中西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贫困生饮奶问题,蒋建平建议,在国家扶贫计划中列一专项,分阶段扩大实施。据估算,中西部农村贫困生约3000万人,其营养不良与健康问题令人担忧,更加需要饮用牛奶。一头后备母牛由政府补贴500元,所产牛奶大都供城市居民饮用,农村贫困生却喝不上牛奶。因此,建议国务院在今后6年中每年安排专项学生奶补贴专款5亿元,列入扶贫计划,分批、分步骤地实施,并划拨教育部门专款专用。为做好此项工作,建议教育部安排相应的贫困生学生奶管理机构,并由专人负责学生奶入校后的管理。
推行学生奶计划,应从源头抓起,这是保障学生饮奶安全的重要举措。2003年以来,我国启动了“学生饮用奶奶源升级计划”,已取得明显成效,共认定了26个奶源基地。但总体来看仍然是规模较小、进展较慢,难以适应新形势下确保牛奶安全、扩大学生奶推广范围和覆盖面的要求。为此,蒋建平建议,大力加强对国家“学生饮用奶奶源升级计划”的扶持力度,加快建设步伐。将学生饮用奶奶源升级计划单列,在后备母牛补贴、奶牛政策性保险、养殖小区建设补助和奶农信贷支持等政策方面给予优先扶持,并加大支持力度,同时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和定点生产企业的作用。
蒋建平还表示,随着形势的发展,有关法规依据、协调体制、运行机制、监督管理、生产企业认定、乳品标准、质量管理等方面均发生了较大变化,原有的国家学生奶暂行管理办法已难以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建议有关部门抓紧对主要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加以完善,及早发布,为扩大实施学生奶计划注入新的动力和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