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广大消费者的食用安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近期组织对商场超市、食品零售店销售的各类月饼产品进行专项监督抽检。全市共抽检各类月饼产品61件,包括杏花楼、功德林、新雅、香特莉、元祖、克莉丝汀、利男居、黑森林等32个品牌的19类品种,其中本埠产品41件,外埠产品20件。结果显示,仅有1件产品,上海友意事实业有限公司的友意事苏式(香菇虾仁)散装月饼(2009年8月12日)因脱氢乙酸(防腐剂)残留量超标,被判为不合格。
随着中秋佳节的临近,月饼销售将逐渐进入旺季。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要到各大商场或专卖店选购知名品牌企业生产的产品。在购买时,要选购包装完整、产品标识规范齐全的月饼。购买后的月饼要根据包装标识提示的贮存时间和条件,妥善贮存,并在保质期内食用。一旦发现发霉等变质现象,要停止食用。
食监部门要求食品经营者依法履行法律义务,查验供货者资质、月饼合格证明和产品质量,妥善保存和规范销售月饼。一旦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应立即实施召回,并向食品监管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