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婴幼儿奶粉事件处置工作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关于规范对乳品及含乳食品进行三聚氰胺检测收费问题的通知》。四川省物价局昨(11)日透露,我省对乳品及含乳食品进行三聚氰胺检测的收费标准正在制定中,尚未正式出台。
《通知》要求如果检验机构需向委托企业收取三聚氰胺检测费用的,应当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补偿检测直接成本并兼顾企业承受能力的原则,从低制定试行检测收费标准,直接成本主要包括:用于检测的试剂药品、消耗材料、检验器具、设备维修、水电燃料和人员等费用,但不能包含房屋以及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折旧费用。《通知》同时明确规定"生鲜乳收购站收购生鲜乳不得向奶畜养殖者收取检测费用,生产企业收购生鲜乳不得向收购站收取检测费用。" (天府早报记者 吴佳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