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出口肠衣产品的质量安全,近期,江苏检验检疫局采取措施全面加强进出口肠衣检验检疫监管。
江苏局要求全省各分支局进一步强化食品质量安全意识,加强出口肠衣检验检疫监管,强化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对检验检疫工作监督的责任,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相关文件要求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该局还加强对辖区内出口肠衣企业的检验检疫监管,要求进境来(进)料肠衣不得与国产肠衣同时、同一车间加工、存放,进境来(进)料肠衣必须在国家质检总局指定的定点企业加工,不得转移规定以外的其他企业加工,一旦发现违规加工、存放来(进)料肠衣,立即上报取消定点加工资格。
此外,江苏各分支局加强对进出口肠衣的检验检疫监管工作,通过各种方式掌握企业的实际加工情况,一旦发现企业违规加工,应立即暂停企业出口。相关分支局根据企业质量管理状况调整监管频次,派员驻厂监管或实施飞行检查,确保来(进)料肠衣原进原出。重点清查进出口肠衣企业溯源体系建立情况,包括企业体系是否有溯源体系方面的制度,是否对原料建有完整的记录或档案,肠衣原料、半成品、成品是否标识清楚并可溯源等方面内容。
江苏检验检疫部门对国产肠衣加工出口产品实施氯霉素和硝基呋喃代谢物批批检测;对进境肠衣加大检测,可适当加大取样量;对来(进)料肠衣加工复出口产品应凭进境检测合格报告,根据企业加工的溯源和过程控制情况进行核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