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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小时内撤柜问题食品实际操作有顾虑

   日期:2009-04-28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626    

  一些零售企业针对新《指引》提出———

  本报讯 记者孙晶报道:中国连锁经营协会食品安全委员会前天发布的《零售企业实施问题食品撤柜和公众召回流程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要求,零售企业应该在收到《问题产品撤柜通知单》后的两小时内将问题食品撤柜。但是,记者昨日从多家广州零售企业了解,目前对于指引的解释存在很大的分歧,实际操作起来可能遇到困难。

  据悉,《指引》指出了“问题食品”的几个特征,即对消费者的健康、安全或企业声誉可能或实际存在危险或已经造成危害;遇到执法机关的查处;媒体关注;同产品、同问题发生了批量投诉;跨区域同问题投诉;供应商的正式通知等。只要出现其中一项,就算“问题食品”,应该立刻按照流程指引进行撤柜。

  同时,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在《指引》中表示,确认问题食品的消息应有明确的出处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国家权威部门直接发布的不安全食品召回令;经工商、质监、卫生等国家行政职能部门检测公布的不合格食品信息;当地政府部门通知等。

  对此,家乐福广州区的公关负责人表示,家乐福总部已经得知《指引》,并正在学习如何根据《指引》优化撤架流程。如果按照确认问题食品的消息应有明确的出处的解释,家乐福认为目前已经是这样操作的,只不过需要将撤架的时间缩短在两小时之内。“但是,这样的做法并没有完全解决目前食品安全问题在零售企业面临的困难。”百佳和吉之岛等超市的相关负责人也表示了相同的困惑。

  该人士指出,现在食品安全问题迭出,当食品被传出有问题后,国家权威部门都需要一定时间对相关产品做检测,超市最后再根据该结果决定是否下架。而在不确定的情况下,很多消费者都怀着“宁可信其有”的心态,先不买该款食品。但也有消费者由于不知情,还是照样购买,这就存在着买到问题食品的可能性。因此,在这个时间段,超市是否应该先将问题食品撤架成为业界讨论的焦点。一些业内人士认为,只要符合“问题食品”的几个特征,超市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情况下应该先撤架。

  对此,广州某大型卖场负责人表示,现在发布食品出现问题的机构太多,而且不同国家和地区的食品安全标准不统一,所以不可能一有食品安全问题的传闻就让商品撤架。因为每出现一次下架商品,供应商会蒙受不同程度损失,即便将来检测结果显示产品是“清白”的,想恢复元气也非常困难。所以在没有国家权威部门证实前,超市一般不会轻举妄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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