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商场超市内“主食厨房”现场制售食品的主管者将移交到工商;备受关注的餐具消毒企业明确由卫生部门负责,而食品小作坊则由质监来发放生产许可证。昨日下午,北京市食品办公布了在监管交叉和空白领域中各部门的具体职责,以实现无缝隙监管。
模糊领域进行职责划定
据市食品办综合协调处处长冯源介绍,《食品安全法》实施分段监管,并由质监、工商、卫生部门分别发放生产、流通、餐饮服务许可证,但一些涉及监管的交叉细节没有明确,比如餐馆销售酒水饮料、食品现场加工制售、食品小作坊、农产品等领域,需要明确究竟是由哪个部门来负主责,以避免多部门重复监管执法,也方便老百姓进行社会监督。
经过多部门研究,北京市政府正式转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意见》,对模糊领域进行职责划定。这是按照“分段监管、职责相近、方便企业和个体户的原则”,解决实际监管中出现的监管空白和交叉问题。
其中,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制定将由市食品办来全权制定,以往由卫生部门统一发放许可证的食品现场制售、小作坊,现在一部分职能分给了工商和质监;而餐馆销售酒水饮料行为统一由卫生部门负责,不必再到工商部门申办流通许可证。
将出台小作坊管理办法
市食品办同时介绍,对于存在隐患的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北京市人大常委会还将出台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具体管理办法。
其他部门职责
农业:负责监管长在地里的食用农产品生产,以及在商场、超市、有形市场以外销售食用农产品行为,监管家畜家禽屠宰场
林业:负责对树上林果生产、蜂蚕养殖的监管
城管:查处流动无照摊贩
商务:监督生猪屠宰企业
解读
标准制定 食品标准制定转交给食品办
旧规:跟标准有关的工作均由市质监局负责
新规:市食品办负责组织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规定:市食品办除承担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组织开展对重大事故查处等职责外,还负责组织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负责食品生产企业的企业标准备案工作。
市食品办综合协调处处长冯源:以前跟标准有关的工作,是由市质监局来负责的,而现在市食品办将与市质监局进行工作交接,由食品办来统一组织制定。不过,过去已备案的食品标准只要不过期,会依然有效。
现场制售 食品现场制售监管一分为二
旧规:所有现场制售都由卫生部门发放卫生许可证,进行监管
新规:工商负责商场、超市、市场内现场制售食品监管,其余仍由卫生部门负责
规定:工商部门负责市场、商场、超市内现场制售食品行为的监管;卫生部门负责市场、商场、超市外现场制售食品行为的监管。
市卫生监督所副所长赵新生:《食品安全法》之前,所有的食品现场制售行为是统一由卫生部门发放卫生许可证,而现在卫生许可证被3个许可证取代(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监管职责也按照市场、商场、超市内外来加以区分,如在超市里经营的主食厨房、现场制售食品,主管者变为了工商部门,超市只需向工商申办流通许可证即可。而在这些领域外存在的现场制售行为,如各种现场既加工又出售的面包房、糕点屋,则继续由卫生部门监管。
非自制食品 餐馆卖酒水无需申办流通证
旧规:由餐馆统一申办卫生许可证
新规:餐馆取得餐饮许可证后,销售酒水行为无需到工商部门申办流通许可证
规定:卫生部门负责送餐企业、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民俗旅游户、庙会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安全监管;并负责对餐饮服务活动中销售非自制食品行为的监管。
市卫生监督所副所长赵新生:卫生部门主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因此与餐饮有关的企业监管都划归卫生部门,餐具消毒企业也在其内,但目前不需办餐饮许可证。
另外,餐馆卖酒水饮料、预包装食品属于销售非自制食品行为,只要餐馆取得了卫生部门发放的餐饮许可证,就能销售。不必到工商部门申办流通许可证。
小作坊 食品小作坊须领生产许可证
旧规:由卫生部门监管,发放卫生许可证 新规:非现场制售的小作坊由质监部门监管
规定:在市人大常委会出台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具体管理办法前,质监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不含现场制售行为)的监管。
市卫生监督所副所长赵新生:食品小作坊以前由卫生部门监管,发放卫生许可证,现在由质监部门来管。小作坊须到质监部门申领生产许可证才能经营。(记者廖爱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