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2日举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获悉,国务院目前正在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对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和全程监管等问题作进一步研究论证。
今年10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对食品安全法草案进行了第三次审议。根据原来的计划,食品安全法草案拟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继续审议。由于国务院目前正在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的审议意见,对食品安全监管体制、食品安全全程监管等问题作进一步研究论证,国务院建议将食品安全法草案提请明年2月下旬举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继续审议。因此,食品安全法草案没有列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议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