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处长李运才10月23日透露,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牵头修订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已结束公开征求意见阶段,即将提交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新版《条例》相对旧版新增内容或制度有9项,重大调整有8项,取消制度2项。
李运才表示,9项新增内容或制度包括危化品禁止与限制制度,使用许可制度,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化学品危险性鉴定制度,易制爆危化品管理制度,安全条件审查与论证制度,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安全警示制度,危化品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危化品环境释放信息报告制度。8项重大调整包括危化品的重新定义,剧毒化学品的购买,剧毒化学品的运输,危化品安全管理登记,对危化品实施监督管理的部门增加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将每两年一次或每年一次的安全评价调整为每三年一次,危化品生产、储存企业的前置性审批,生产许可制度。2项取消制度分别是取消对危化品废弃环节的管理和取消危化品包装定点制度。
李运才说,该条例完善了危化品生产、储存、使用安全管理的有关制度和措施,进一步严格了危化品经营的安全管理,补充完善了保障危化品运输安全的规定,修改完善了危化品登记制度,完善了有关法律责任的规定。他同时指出,在当前危化品行业事故发生率回升的严峻形势下,在加快安全管理条例修订工作进度的同时,各地应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执法行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和宣传教育行动“三项行动”的部署。全力推进安全生产的执法行动,持续开展危化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并全面开展危化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国家及地方安监部门将继续大力推动危化品从业单位加大安全投入,积极推进高危险工艺化工企业自动控制及安全联锁装置安装改造,提高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