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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建立严密预警机制 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

   日期:2009-02-04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595    

    据《光明日报》报道   由于供应大量增加,生猪价格可能再次大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2009年1号公告联合发布了《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调控预案(暂行)》,给养猪农民吃下一颗“定心丸”.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说,目前生猪、能繁母猪存栏量显着增加,部分主产省生猪价格已出现明显下跌的苗头,预计二季度以后生猪供给会进一步增加,价格可能再次大幅度下跌。《预案》的主要调控目标是在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基础上,通过必要的政府调控,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保护生猪养殖户利益,缓解生猪生产的周期性波动。

    《预案》将生猪出场价格与玉米批发价格的比值即“猪粮比价”作为基本指标,同时参考其他重要指标变动情况设置了不同的预警区域。其中,当猪粮比价高于91时,表明生猪生产出现供给不足,价格过度上涨。当猪粮比价低于91时,具体分为五种情况:绿色、蓝色、黄色、红色和生猪价格异常下跌的其他情况。

    有关部门将通过加强监测、信息预警、增加储备、适当补贴等调控措施防止猪肉价格过度下跌。

    据介绍,当猪粮比价处于绿色区域时,价格正常,政府无需采取特别措施;进入蓝色区域时,有关部门将及时向社会发布生猪市场预警信息。

    在生猪生产连续4周处于蓝色区域时,将适当增加中央和地方冻肉储备。在进入黄色区域时,由财政贴息,鼓励大型猪肉加工企业增加商业储备。在连续4周处于黄色区域时,进一步增加中央和地方储备。当进入红色区域时,根据市场情况进一步增加中央储备。

    《预案》提出,在增加储备后,生猪生产仍处于红色区域,且出现过度宰杀母猪情况时,对国家确定的生猪调出大县能繁母猪和国家确定的优良种猪场公种猪按每头100元,发放一次性临时饲养补贴。

    此外,《预案》还对加强进出口调节、异常情况下如何研究采取措施进行了规定。沈红摘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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