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名推广 热搜: 食品  保健酒  机械  北京  白酒 

17600109315
服务时间 9:00-18:00 (工作日)

婴幼儿奶粉事件医疗费用报销细则已经出台

   日期:2009-02-25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831    

    婴幼儿奶粉事件医疗费用报销细则已经出台,所有患儿到18周岁前如患残留结石等五类疾病可获得免费治疗。昨天,北京市劳动保障局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三部门的联合通知,有医保的孩子医保报销后由中国人寿代管的“患儿医疗赔偿基金”补充报销,没医保的孩子直接由“赔偿基金”全额报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做好婴幼儿奶粉事件患儿相关疾病医疗费用支付工作的通知》,对“三聚氰胺”事件负有责任的企业出资建立的“患儿医疗赔偿基金”委托给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代管,对患儿急性治疗终结后到18周岁以前可能发生的与此相关的疾病给予免费治疗。

    据悉,相关部门首次明确了五类“与此相关”的疾病范围:残留结石及其合并症,如泌尿系统感染、血尿、梗阻等;结石梗阻后遗疾病,如高血压、泌尿系统感染等;肾衰及其合并症,如高血压、贫血等;术后合并症,如输尿管、尿道狭窄,膀胱输尿管返流,腹膜透析并发肠粘连导致的肠梗阻等;尿路上皮癌。三部门承诺,患儿急性治疗终结后到18周岁以前,发生与食用含三聚氰胺婴幼儿配方奶粉而致泌尿系统结石相关的上述疾病,可在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和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治疗。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Copyright©2004-2024 中国食品行业网 版权所有 网站首页 新手帮助  |  信息发布规则  |  版权隐私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