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食品安全法审议通过期间,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尤其对食品添加剂的领域,特别提到了面粉的增白剂,认为应该慎重使用。对于面粉增白剂的担忧,已不是什么新鲜事,早在2006年,国家粮食局在其网站上进行消费者调查,87%的被调查者不愿意接受添加化学增白剂的小麦粉。时至今日,消费者早已是骂声一片,网上遍布各种抨击、指责之声。
调查
绝大多数消费者支持禁用增白剂
记者随机采访了数位消费者发现,绝大多数都很支持取消面粉增白剂,网络上,抨击增白剂的声音更是一浪高于一浪。
72岁的李老先生说,他绝对支持取消面粉增白剂,他很怀念过去那种黄中带黑,虽然卖相不好,但是满口麦香的馒头,“90年代以后,馒头包子越来越白,我再也不敢吃了,面条也尽量少吃。”另一位年轻的消费者吴先生说:我最为消费者,是坚决反对增白剂的,除非卫生部能给出严肃的安全证明材料。
家庭主妇张女士对记者说,在茶楼喝早茶,从来不点那些雪白的馒头包子,自己在家做面食,也会到超市去买那些颜色自然的小包装面粉。而从事教师职业的黄小姐则说,很反感面粉中添加增白剂,早几年就已经尽量少吃面食了,因为觉得自己在吃面食的同时,也在吃进化学垃圾。
网友发呆也是艺术则指出,确实应该严格控制在基本食品中的添加剂问题,必须进行长期的、严格的安全评估之后才能进行添加,不然绝对不可以加,万一出了问题,就是天大的问题。网友幸福花668则表示,坚决支持基本食品中禁用,凡是对人的健康有害的东西,都不应该在食品里出现。网友无敌帅男则较为理智,我们需要加强的是对基本食品中食品添加剂的监管,而不是把食品添加剂一棍子打死!
法规
规范添加剂从无害转为必要
《食品安全法》中对添加剂的规范,已经从无害转变到了必要,即以前是无害就可以添加,现在是有必要才能添加。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鹰指出,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实行许可制度,食品添加剂应该在技术上确有必要,而且经过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
他指出,技术上确有必要是国际上对食品添加剂管理的一个非常先进的理念,比如现在很多的面粉中加增白剂、加荧光剂,有人说这个对身体没有害可以添加,但是按照规定,只要技术上不是确有必要,那就不要添加。中国人已经意识到,那些最朴实的食品是最安全的,反而是加了很多色素、颜料的食品可能是不安全的。第46条又规定,“在食品生产中不得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这是进一步的规范。没有进入食品添加剂名录的,不管是什么东西,都不允许作为添加剂来添加。对此,人大常委会方新委员也表示,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确实应该非常慎重,特别是在基本食品里头,像原粮、米、面、油,对这些食品还是应该坚持不用、慎用、少用添加剂。
相关背景
增白剂添加之争由来已久
中国在普通面粉中添加增白剂已长达20余年,这种极具争议的添加剂一直有两派声音在进行激烈的争论,2003年国家粮食局站到了主张禁用一方,开始组织下属研究机构修订小麦粉国家标准的草案,明确要求禁用过氧化苯甲酰。
2004年6月底,全国粮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评审会,与会的近80名专家、企业代表、质监部门的代表都要求禁用。随后,国家粮食局形成标准报批稿报送国标委。对此,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农业部、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商务部五部委中,除商务部提出“请扩大征求意见范围”外,另四个部门均以正式文件明确表态要禁用。但卫生部提出了诸多反对禁用的理由,同时,食品添加剂标委会、食品添加剂行业协会和小型面粉厂,也以不影响人体健康为由反对禁用,认为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允许使用,美国等国也允许使用。因此,国标委将小麦粉新标准草案的批准延搁了下来。
增白剂超标是小麦粉质量抽查发现的最主要问题,2008年4月,国家工商总局抽查99个面粉样品,12个超标。有关专家曾指出,过氧化苯甲酰不仅改变面粉外观,还破坏了面粉中叶酸等微量营养素,增加人的肝脏负担,有“致癌作用”。《毒理学》中也称,苯甲酰过氧化物是一种“促癌物”。 1997年,欧盟全面正式禁用增白剂,随后澳洲和新西兰也开始禁用,美国虽未明确禁用,但早在1941年起就规定80%的强化面粉不加过氧化苯甲酰。美国著名的食品公司麦当劳、卡夫等,也要求供应商提供的面粉均不加过氧化苯甲酰。
两派声音相持不下的同时,农业行业标准的《绿色食品食品添加剂使用准则》已规定,绿色食品中都不得使用过氧化苯甲酰。去年新颁布的《营养强化面粉标准》也规定,在营养强化面粉的卫生指标中“不得检出”过氧化苯甲酰。
专家视点
消费者需求催生了增白剂
华南理工大学轻工与食品学院林伟锋博士在接受信息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面粉的正常颜色普遍都是灰暗,最好的小麦生产出的面粉也会有一点灰暗,而增白剂可以改善面粉色泽,使其雪白好看,迎合了消费者的需求,也正是消费者的需求,导致了增白剂的产生及普遍使用。
他表示,目前面粉都加增白剂,参照《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他认为只要不过量,在规定范围内添加使用是安全的,任何东西过量添加都会有害。如果不添加,涉及到消费者的接受问题,“其实最主要是消费者的需求问题,不好看就卖不出去。”对于网络上的一片骂声,林博士认为,网民仅仅是一小部分人群,中国有绝大多数的消费者还是不具备这种认识,尤其在内地二、三线城市,只喜欢买卖相好看的食品。
食品安全法6大亮点
“不安全食品将被召回、制定统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名人代言虚假食品广告将承担连带责任……”日前,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正式通过,开启了中国食品安全有法律保驾护航的全新时代,食品安全法中的6大亮点更是引起社会各界广泛热议。
亮点1:
统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有关食品的强制性标准。
亮点2:
建立风险监测评估制度
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监测。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食品、食品添加剂中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进行风险评估。
亮点3:
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
针对我国食品安全的多头监管体制导致监管交叉和盲区并存的现象,规定在现行监管体制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明确“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作为一个高层次的议事协调机构。
亮点4:
保健食品不准再夸大功效
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必须真实,应当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产品的功能和成分必须与标签、说明书相一致。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不得对人体产生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国家对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实行严格监管,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履职,承担责任。
亮点5:
不安全食品将被召回
从生产和经营两个方面确立了不安全食品的召回制度。食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和经营,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食品安全法中还明确规定了责令召回制度。
亮点6:
名人代言将承担责任
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有关专家指出,与“相应责任”相比,“连带责任”是较重的处罚,这意味着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什么样的责任,代言人就有可能承担这些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