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6日专电(记者金小茜、张丽娜)近年来,一些不法食品企业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冒天下之大不韪,生产经营“问题食品”,使百姓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蒙受巨大损失。全国人大常委会2月28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强化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社会责任,并通过确立一系
列制度,要求其对社会和公众负责。
企业必须流淌着道德的血液。刚刚出台的食品安全法第三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企业的社会责任要求企业必须超越把利润作为唯一目标的传统理念,强调在生产过程中对人的价值的关注,强调对消费者、对环境、对社会的贡献。”谈到企业应承担社会责任,益海嘉里粮油(深圳)有限公司品质管理负责人吴晓晨说,保障食品安全是身为食品生产企业最低的、最起码的要求,企业应加强自律,坚守食品安全的底线。
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塞飞亚集团公司董事长李秉和说:“如果食品加工企业只是为了一时的利益,损害百姓的健康,是没有社会道德的。食品安全关系每个人的健康,食品企业要以群众健康为天。”
食品安全法通过确立一系列制度,把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安全责任一一落到实处,如明确实行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建立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等等。
“益海嘉里作为食用油脂企业,严格遵守ISO9000和HACCP两大质量管理体系,制定了严格的食品安全管理的相关制度,定期对工厂食品安全管理方面进行检查和改进。食品安全法明确了建立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这项制度在益海嘉里属下企业已经有近十年的模拟演练经验。为防止产品在出厂后的运输、销售等环节出现由于操作不当引发的问题,我们制定了产品模拟回收程序,确保一旦出现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事故后能够及时对产品进行回收。”吴晓晨说。
李秉和认为,食品安全法的出台是大快人心的好事,确立了一系列制度,但关键在于执行,每个食品企业都应树立安全发展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切实负起应负的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