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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鹿奶粉喝出多少监管问题 食品监管暴露四软肋

   日期:2009-03-10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972    

  三鹿问题奶粉害惨了不少婴儿和家长,也搅动了全国两会无数代表委员的心。一部《食品安全法》在赢得赞誉的同时,却没让人们对管理和执法放下多少心。三聚氰胺制造技术曾引起针对中科院专家的强烈质疑,而三鹿配方奶粉研究项目得到国家科技大奖后被查出含大量三聚氰胺,更加令人心绪难平。出问题的不仅是奶粉,毒酒案一发再发,让人又对“酒法”强烈期待。但有法可依又能如何?新出现的餐桌疑问是:一个苹果榨几扎果汁?答案:四扎+20多种添加剂!

  三鹿奶粉

  喝出多少监管问题

  在九三学社界别的小组讨论会上,吉林省政协副主席支建华提出疑问:“既然有常设的食品安全委员会,就应该让质检、工商、农业等几个部门齐头并进,现在又多了个中间环节,跟原来的管理有什么差别?”他认为,“新食品安全法是好法,很及时,但解决问题还是不彻底。”比如,新法提到要设立常设的食品安全委员会,但在后面说要由卫生行政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而原来国务院就有领导小组,有点多此一举。支建华说,此外,新食品安全法还有没能覆盖到的空白地带,“三鹿奶粉事件就出在这里”。他说,前面产奶与农业部门有关,后面制造奶制品又归质检部门管,“但负责收奶的奶站却成了三不管地带”。

  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支树平就委员们提出的问题,作了回应。支树平说,三鹿奶粉事件确实牵涉到许多家庭、许多孩子,“根据2008年12月的数据,到医院进行检查的孩子有3000万,这可能是人类历史上最大规模的肾脏检查”。支树平说,委员们都谈到了国家质检总局的责任,“确实,我们是有责任的。我们该承担的要承担,该管好的要管好。”

  支树平说,以前牛奶里加东西,质检总局是知道的,比如加水,导致出现了阜阳大头娃娃事件;也知道有些奶制品确实会被不法分子加各种东西,但确实不知道加的是三聚氰胺。

  牛奶的生产,涉及多个部门,实行分段监管:奶农奶站由农业部门监管;到工厂里面,由质检总局监管;进入市场,是工商总局管;到了餐桌上,由卫生部管。“以前质检总局不管生产加工,2005年大头娃娃出来后,生产加工监管给了质检总局。这么几年的时间,仍处在衔接稳定的过程中。”在支树平看来,三鹿事件虽然过去一段时间了,但暴露出来的社会诚信问题、检测标准的缺失问题、部门与部门之间的职责明确问题,仍然值得认真反思。

   三鹿奶粉如何获得国家科技大奖

  委员声音

  北京大学校长助理马大龙

  三鹿奶粉如何获得国家科技大奖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大学校长助理马大龙昨天说,三鹿集团被查出含有三聚氰胺的新一代婴幼儿配方奶粉相关产品,其研究项目竟获得了2007年度国家科技进步奖!对此,马大龙认为,有必要反思并改革我国科技奖励制度。

  马大龙说,三鹿集团“新一代婴幼儿配方奶粉研究及其配套技术的创新与集成项目”曾获得过2007年度国家科技进步奖,随后相关产品却被查出含有过量三聚氰胺。马大龙称,“这一现象损害了国家科技奖励的尊严,暴露出当前科技奖励制度的某些弊端。”

  马大龙分析道,由于我国科技奖励体系依附于行政体制,带有浓厚的行政色彩,难免受到行政干预和部门保护主义的影响。一些科研人员一方面不得不频繁地从事“成果包装”、“人情公关”等事物,另一方面又在拼命追赶科研进度,长期处在这种状态下的科研人员身心疲惫,连专心从事科研活动都难以做到,更别说创造出一流的成果。

  给百姓管出一壶安全酒

  代表支招

  青岛啤酒董事长金志国

  给百姓管出一壶安全酒

  全国人大代表、青岛啤酒董事长金志国的议案《关于加快<中华人民共和国酒法>立法》得到了茅台集团董事长季克良、五粮液集团副董事长唐桥、燕京啤酒董事长李福成、张裕葡萄酿酒董事长孙利强在内的酒类行业人大代表一致赞同,酒业大鳄们纷纷在议案上署名,联名呼吁尽快建立《酒法》。

  毒酒案频发凸显监管难题

  近年来酒类产品不断出现一些新的问题,让人不得不忧心。震惊全国的数十起毒酒案背后,凸显酒类监管的无力:造假手段 “高超”,防不胜防;酒类批发商过多过杂,客观上让假冒酒大行其道;一些小酒厂和酒作坊逃税、给回扣衍生了各种不法交易行为。

  酒类上餐桌需要尚方宝剑

  金志国认为,“一方面,酒类产品的安全是食品安全的重要方面,很多酒类方面的食品安全事故应该引起生产企业和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另一方面,酒类企业一直是耗水耗粮耗电大户,一定程度上也是排污排水大户,酒类企业如何在绿色环保和循环经济方面实现绿色发展是酒类行业必须考虑的重要问题;还有,目前,假冒名牌产品赚取高额利润、致人非命的惨剧频频发生,打假维权成为酒类产品安全的重要方面。酒类产品从生产到走上百姓餐桌,同样需要一把‘尚方宝剑’,而且必须是专用的‘尚方宝剑’,给百姓管出一壶安全酒!”

  酒法首要保护消费者权益

  金志国代表认为,酒类立法对中国经济发展意义重大。大力推进酒类管理立法,规范酒类行业发展,是酒类产销、监管和法律界的共识,是解决目前酒类行业深层次问题的唯一途径。议案提到,酒类立法首先要保护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酒法”的框架应包括法律适用范围与执法主体、产业结构与行政许可、产品质量与品牌保护、市场管理与打假行动等方面。

  打眼观点

  全国人大代表黄辉球

  一个苹果 竟能榨四扎果汁

  “一个苹果能榨多少果汁?”广东代表黄辉球自问自答:“是四扎!而一个西瓜,能榨二十多扎!”黄辉球“揭秘”道:为何还有那么浓的果味,完全是因为里面有20多种食品添加剂。还有其他很多产品就更不用说了。

  吴木生代表也谈到了食品添加剂。他指出,作为食品质量安全的判断标准——产品标准仍然滞后,有些食品或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执行了多年仍未进行修订。这已经远远无法适应人民对食品质量安全越来越高的要求。吴木生建议,标准管理部门对食品饮料类产品和食品添加剂标准应进行定期修订。标准在执行五年后,管理部门应组织原起草单位,对标准的可行性和适宜性进行重新评估修订。

   新闻背景

  食品安全监管 四大软肋

  《中国经济周刊》总结了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四大“软肋”:

  1.食品安全监管涉及多部门、多环节、多层面,缺乏统一协调,责任不清,很容易出现监管和执法的空隙。

  2.食品的标准不完善、不统一、不科学,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多种标准时有重叠和冲突。

  3.没有完善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机制,没有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发布渠道。当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消费者往往不能及时听到权威的解答。

  4.缺乏有效的机制规范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重质量、重安全,对违法企业和行为处罚力度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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