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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浪费现象严重 人大代表建议立法节约粮食

   日期:2009-03-10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866    

  新华网北京3月9日电 “节约粮食不能只是一句简单的口号,应该站在更高的角度重新审视。”针对社会上一些浪费粮食的行为,全国人大代表、浙江台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薛少仙建议,尽快出台“粮食节约条例”,减少粮食生产、储藏、消费等环节的浪费。并可在中小学校中开设粮食节约教育课程,从小教育节约、爱惜粮食。

  根据薛少仙的调研,目前社会上的粮食浪费行为主要表现在以下六大方面:

  一是种子消耗偏大。由于种子发芽率不高,技术落后等影响,用种量过大。

  二是收获环节损耗惊人。由于收割机械设备质量不佳及收割粗疏和小规模生产,粮食干燥基本依靠露天,造成粮食损耗。

  三是储藏环节损失严重。农户的储粮设施非常简陋,极易遭受虫、鼠、霉的侵害。

  四是运输环节损失与浪费较大,粮食在包装、装卸以及运行进程中遭受雨水、撒漏、污染和野蛮装卸等损失时有发生。

  五是加工环节损失与浪费加大。人们在粮食消费上日趋求精、求白,致使人体所需的大量营养成分在粮食加工中被白白地损失掉了,这也是粮食的极大浪费。

  六是消费环节浪费普遍。一桌菜,很大一部分倒进垃圾桶;学校的餐厅,半个、整个的馒头随便扔掉的现象司空见惯。小到个人和家庭,大到学校食堂和餐馆饭店,粮食浪费现象常见,有的甚至触目惊心。

  薛少仙建议,应该尽快通过制订“粮食节约条例”等立法行为,从粮食的生产、加工、运输、消费等环节规定有关节约粮食的具体内容,比如促进农业机械化耕作效率的提高;加大农村储粮科技投入,支持和鼓励科研院校、生产企业设计出规范、科学、实用和低投入的家庭储粮仓型加以推广;督促相关部门和企业严格粮食加工标准,有效地控制粮食过精、过细加工,提高粮食产成品率。

  薛少仙认为,还要明确规定节约粮食鼓励制度与浪费粮食重惩制度。鼓励合理消费、节约消费,重惩浪费者,特别要对餐馆饭店中饭桌上的浪费行为,严厉处罚浪费者,同时规定餐馆饭店业主负连带责任。(记者岳德亮、裘立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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