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多少带毒的消毒餐具》一文见报后,读者反响强烈,也受到外地不少媒体的关注。龙岗坪山、南山西丽等地有不少读者向记者举报当地的“山寨”消毒企业。更多读者则对消毒餐具目前存在的问题表示强烈关注:消毒餐具一元成本费由消费者买单,是否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无论是“正版”还是“山寨”版消毒餐具,其塑料包装都不可避免地带来二次污染,这个问题环保部门如何解决?似乎工商、城管、卫生、环保、消防等部门都与餐具消毒市场有关,但实际上却成了谁都不管的“真空”地带,这个问题由谁负责?
收费侵犯消费者权益
在消毒餐具推行三年后的今天,绝大多数人因为习惯而接受了这一元钱的消费支出,但还有较真的人对此强烈不满。“这不是一块钱的问题,而是一个消费权益的问题。”在龙华一餐厅吃饭的邓先生对记者说,“餐厅本来就有义务给消费者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餐具,如果因为餐厅没有能力置办消毒设备而使用企业提供的消毒餐具,买单的应该是餐厅而非消费者,现在却让消费者买单,这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严重侵犯。”但在场的刘小姐则认为,使用消毒餐具是花钱买健康,这一元钱花得值。
在关内一家餐厅吃饭的张先生表示,他也认为收这一元钱不合理,但是就算表面上不收消费者这一元消毒餐具的钱,商家完全可能会通过其他方式来将这部分钱转嫁到消费者头上,与其如此,倒不如明明白白花一元钱买个心安理得。深圳成公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康则尖锐地指出,现在不少餐厅的确会事先告知消费者使用消毒餐具要收一元成本费,让消费者自行选择,但这就产生了一个问题,一元钱消毒餐具是消毒的,那么供消费者选择的普通餐具消毒了吗?如果普通餐具也是合格的消过毒的,那么又何必要从外边引进“一元消毒餐具”?而且,餐厅推出“一元消毒餐具”,会给消费者产生一种误导,认为普通餐具是没消过毒的,为了饮食安全,只有掏腰包选择“一元消毒餐具”,事实上商家是从一元消毒餐具中赢利的,所以这就涉嫌一种欺骗性的诱导,是与餐饮业的道德规范相违背的。“不花任何钱,饭店也应当提供给消费者安全卫生的餐具。”市消委会法律部金部长告诉记者,从《消法》的角度讲,我们需要关注的是在饭店和消费者之间,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有没有受到侵害。饭店在告知消费者“本店提供1元钱的消毒餐具”并且消费者愿意选用时,饭店才可推销他这个小生意。
“但现在的问题是,我们花了一元钱,却未必能买到安全卫生的餐具。”邓先生说,“这些挂着羊头卖狗肉的‘山寨’消毒单位,是彻头彻尾的商业欺诈!”
新的白色污染不容忽视
消毒餐具还有一个来自其包装物的、易被市民忽视的隐患——塑料。塑料有很多种,性能及化学成分各不相同。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正规消毒企业一般使用的都是可降解的无毒塑料。但一些“山寨”消毒单位还有以PVC薄膜包装的,据有关专家介绍,PVC中含有毒素,因餐具多系手工装袋,塑封之后,还有一个在高温下热收缩的程序(使包装绷紧),这一过程会使毒物释放,污染餐具。一些包装物上印刷的字和图案所使用的油墨,也可能含有有毒物质。无论是“山寨”的还是正版的消毒餐具,也不论其使用的塑料有毒无毒,废弃后都是一种白色污染。在限塑已逐渐为人们接受的今天,这些一次性的餐具包装袋,又成为塑料袋之外新的污染源之一。
对此,市环保局宣教处汪斌科长表示,消毒餐具的塑料包装原料,按规定应使用符合标准不含有毒有害成分的材料,这方面如果有问题,质检部门可随时进行查处。其塑料包装废弃涉及的是城市垃圾处理的问题,现在的监管办法是由每一家涉及这个问题的餐厅交纳垃圾处理费。深圳的所有餐具消毒企业,必须首先由环保部门进行环境测评,也就是设一个环保门槛,达标后颁发排污许可证,才可以去办理工商等相关手续。当然,现实中确有一些消毒企业为了节约成本,洗涤消毒废水未经处理就任意排放,环保部门已注意到这方面问题并在研究对策。水源保护区内的“山寨”消毒公司威胁我们的饮水安全,但因为涉及多个部门,环保部门会根据深圳饮用水相关保护条例,在适当时机展开联合执法行动。
市城管局宣传部张华科长表示,“山寨”消毒企业属于典型的“三无企业”,在实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后,属城管部门的监管范畴,由于其多数场所隐蔽,较难发现,所以城管部门欢迎广大市民拨打城管热线“12319”进行举报,接到举报,各级城管部门会立即展开行动,进行查处。
卫生部门的监管之“痛”
“目前在市卫生局备案的消毒企业共有28家,其中一家是今年1月投产备案的,去年市卫生监督所曾对27家消毒企业的产品进行过抽检,合格率百分之百。”市卫生监督所食品卫生监督科科长周宜告诉记者,由于多种原因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餐具消毒经营的一些地下消毒厂,以低价争夺市场导致了竞争激烈并趋于恶化,对全行业的规范化发展带来了相当大的危害。根据我市实施综合执法的有关规定,此类单位由城市综合执法机构查处。但由于这些地下消毒厂无需办理相关证照,不受任何部门监管,加上一般都地点隐蔽、逃避检查,打击查处较为困难,需要地方政府、相关部门与社会紧密配合开展综合整治才能收到根治之效。
“但餐具集中消毒毕竟是一件新生事物,没有一部与之相适应的法律法规来进行行业规范,依据的只能是食品卫生法和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但这两部法规并没有对餐具集中消毒作过具体规定,所以餐具集中消毒一开始就面临无法可依的局面。”据周宜介绍,2006年全市推行餐具集中消毒以来,市卫生局一方面着手立法,一方面监管先行,2007年制订了推行公共餐(饮)具集中式消毒工作实施方案,对加强餐具消毒卫生监管、推行餐具集中消毒等工作做出了具体部署。在市卫生局的推动下,2008年7月,我市餐具集中消毒行业协会正式成立,在加强企业自律与规范行业发展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市卫生部门2007年初就完成了餐具消毒卫生管理的地方立法起草工作,报市法制办向社会公告并征求意见。根据意见进行了修订,组织专家进行了研讨,由于对餐具集中消毒是否属于餐饮经营行为的延伸部分认识不一,对餐具消毒经营实施卫生许可是否具备相关法律依据存在意见分歧,目前相关立法还迟迟难以出台。由于对餐具消毒经营单位实施卫生许可缺乏依据,地方政府没有设置行政许可的权限,因而餐具消毒经营单位不用办理卫生许可证,使监管存在一定难度。
周宜表示,对于“山寨”消毒企业及产品,只要有人举报,卫生部门会及时赶往查处,但由于不是执法单位,没有处罚权,只能采取指导的方式,督促其规范经营。下一步将继续推动餐具消毒监管立法工作的进行,加强对餐饮业餐具消毒和餐具集中消毒两个行业的监管,促进两种餐具消毒模式互补,同时加强餐饮业采购索证台账制度的建立与落实,餐饮业与餐具消毒经营单位签订合同时要索取营业执照、卫生监督检查笔录与卫生检测合格报告,保存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并进行登记。
□记者手记
深圳餐具消毒呼唤立法
记者从海南媒体报道获悉,2009年春节前,海南省物价局为规范餐具消毒企业的收费问题,便由其下属单位——价格监督检查局在海南各市县发放通知:餐饮业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一次性消毒餐具,不得另向消费者收费,其成本应纳入餐饮企业经营成本。如果餐饮企业经过劝导、教育,仍坚持收取费用,那么物价部门将依法查处。根据具体情节,不执行有关规定的商家,将被依法处以非法收入3倍以上的罚金。
海南省物价局对此的解释是,消费者到餐馆就餐,应只付饭菜和酒水的费用,以及一些高星级酒店先行明示的服务费,除此之外的收费都不合理。
此项政策一出,一石激起千重浪,很多餐厅从此拒绝使用“一元消毒餐具”,使海南全省每天消毒餐具的销量从4亿套下降到2亿套。海南33家餐具消毒企业已联名上书省政府,要求取消物价局此项政策,并聘请了律师准备起诉海南省物价局及价格监督检查局。
海南省的这场因消毒餐具引发的风暴,应该对深圳有所启示。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深圳目前的餐具消毒市场之所以比较混乱,一个重要原因是无法可依,“山寨”消毒单位及产品,实际上处在一个行政管理的“真空”地带,似乎工商、城管、卫生、环保、消防等部门都与此有关,但实际上并没有一个政策或法规明确该由哪个部门去管,所以最终成为谁都不管的“真空”地带。因此,“山寨”消毒企业才能天马行空,来去自如。
在目前没有立法的情况下,应该由某个行政部门牵头,展开联合执法行动,才能有效遏制“山寨”消毒公司及产品的蔓延。
这种实际情况,迫切需要尽快出台一部餐具消毒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记者获悉,虽然中央政府规定地方政府的规章不可设立行政许可,但包头、银川、大庆等很多地方在餐具集中消毒上,还是制定了带有行政许可性质的地方性法规,他们的做法,是不是值得我们深圳有关方面借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