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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家电等须配全球“身份证”

   日期:2010-01-04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392    


    未标注条码将最高处罚1万元

  本报讯 (记者王小玲)下月起,五类涉及人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产品须配备全球统一“身份证”。记者2009年12月31日从省政府法制办获悉,《四川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将于2010年2月1日起施行,在我省生产的食品、玩具、日用化学品及农药、电线电缆及家用电器以及医疗器械等五类产品必须标注商品条码,否则将受到最高1万元的处罚。

  商品条码是表示商品特定信息的全球统一标识。《办法》鼓励商品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在生产、销售以及运输、仓储等现代物流管理中使用国际通用的商品条码技术,加快商品流通与服务贸易的信息化发展,从而促进更多的“四川造”走出国门。

  食品、玩具、家电等五类产品将采取强制赋码制度。逐步建立并实施部分重要产品质量跟踪和追溯制度,从而加大对问题产品和劣质产品的监管与查处力度。根据规定,五类商品的生产企业应当自《办法》施行之日起10个月内标注商品条码,未在规定时间内标注的,将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商品条码注册、管理和印刷的成本费用很低,不会过多增加企业成本,相反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

  使用商品条码进行企业内部管理可串接生产和销售等环节,与商业POS系统、电子商务、网上交易等直接作数据交换,实现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的统一,有利于企业降低成本、提高效益,促进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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