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吁修改省食卫条例
南京八成卤菜店没有卫生许可证的情况被披露之后,也引起了省卫生监督部门的重视。
省卫生监督所监督一处的高湘陵主任告诉本报记者,根据去年6月1日实施的《食品安全法》,已经取消了原先由卫生部门一家发放卫生许可证的老政策,而取而代之的是由工商、质监和卫生部门分别发放的《食品流通许可证》、《生产加工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
就目前而言,由于《食品安全法》对前店后场类型的食品经营单位的归口管理做出规定,因此确实出现了媒体所披露的烧饼摊、卤菜店管理较为混乱的局面,这与《食品安全法》出台的初衷不符。
高湘陵坦言,造成这一局面主要就是职责没有分清,因为前店后场的经营模式确实比较特殊,牵涉了各个部门协调问题,而就2001年出台的《江苏省食品卫生条例》中,也没有相关说法,他们呼吁在即将召开的“省两会”上,省人大代表能够提出修改现行的《江苏省食品卫生条例》的建议,以立法的形式在这份已经实施9年之久的“条例”中,增加与《食品安全法》相适应的实施细则,对诸如卤菜店、烧饼摊等,目前处于监管真空的店铺划分归口管理的职能部门,尽快将这些与百姓密切相关的食品摊位管理起来。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