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日前,四川省农业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已出台,自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
四川是我国西部农业大省,该省农业厅副厅长祝春秀表示,《实施办法》的出台,将有助于全省建立权责明晰、运转协调、管理高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四川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制,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工作考核目标;在赋予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和执法主体的基础上,将执法重心下移,增加了乡镇政府的日常监管职责。
同时,为规范农产品的生产、经营、监督管理等各个环节,四川在《实施办法》中细化了产地环境管理、生产过程控制、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进销货台账、风险预警和应急等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农产品生产者、批发市场和销售企业的责任,对违反质量安全行为的处罚进行了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