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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廉江果农自产荔枝“对接”法国家乐福

   日期:2009-05-18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859    

  中新社湛江五月十七日电(记者 梁盛) 广东廉江良垌镇果农敢“吃螃蟹”,将自己种植的荔枝交由农业合作社与超市两方合作销售,实现农户、消费者、超市三方受益。

  廉江良垌镇政府有关官员十六日接受采访时表示,“对接”超市销售荔枝的合作模式,早在去年就开始试行,合作双方是当地的日升荔枝合作社和全球零售业巨头法国家乐福。目前,双方已签定了今年的合作协议,合作量有望达到一千吨,主要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南京、广州等十多个城市共一百四十多家家乐福超市销售。

  据日升荔枝合作社负责人马洪俊透露,去年日升合作社共供应家乐福六百吨荔枝,与社员卖给零售商相比,平均价格每公斤高出零点三元人民币,全社整体收入增加七十多万元。

  据了解,廉江市良垌镇种植荔枝六万多亩,年产量约二万吨。今年,当地荔枝产量增逾四成,销售价格却较去年减近两成。按预测,到荔枝批量上市时,零售价约每公斤四至六元人民币。

  马洪俊告诉记者,作为一个长期种植荔枝的专业合作社,日升荔枝合作社社员们曾尝到收购商压价之苦。荔枝集中销售季节,通常是一天一个价甚至一天三个价。收购商早上来收购荔枝,收购价是每公斤三元左右,但过一两个小时,价格可能会掉到每公斤三元甚至更低。

  但自从去年与家乐福合作以来,这种情况有了很大的改观。按协议规定,在荔枝上市季节,双方以三天为一个时间段,协定收购价格和数量,在本次交易时间段内,价格不能变动。

  业内人士分析,传统购模式下,果农如果卖出二元的荔枝,到了超市成本就会变成五元,介于农民和超市之间的中间环节约分配了商品三至四成的利润。“农超对接”省掉中间环节后,果民可以增加百分之十的收益,消费者可以获得百分之十的让利,其余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二十则被超市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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