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班讯 (记者王娅莉)记者从5月17日环境保护部在北京召开的杀虫剂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淘汰宣传活动中了解到,我国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淘汰杀虫剂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
《斯德哥尔摩公约》要求淘汰、削减和控制的杀虫剂类等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由于其难降解、毒性大、可长距离迁移等特点,在使用过程中对人民群众健康和生态环境构成严重威胁,因此,在世界各国的共同努力下,从2001年5月到目前为止,共有164个国家签署了要力争淘汰杀虫剂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斯德哥尔摩公约》是国际社会为保护人类免受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危害而采取的共同行动,是继《蒙特利尔议定书》后第二个对广大发展中国家具有明确强制减排义务的环境公约。该公约的落实,对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削减、淘汰和控制工作。经过8年努力,履约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国务院批准了《中国履行斯德哥尔摩公约国家实施计划》(以下简称《国家实施计划》),确定了我国履约目标、措施和具体行动;组建了环境保护部牵头、由各相关13个部门共同组成的国家履约工作协调组,利用国内外资金,开展了滴滴涕、氯丹和灭蚁灵替代技术评估与示范,完善了相关管理政策和技术标准,强化了履约监督和管理能力,开展了广泛的宣传和技能培训,同时注重调动行业和企业自觉落实国家履约要求的积极性,为顺利完成履约淘汰任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为落实《国家实施计划》要求,2009年4月16日,环境保护部会同发展改革委等10个相关管理部门联合发布公告,决定自2009年5月17日起,禁止在我国境内生产、流通、使用和进出口滴滴涕、氯丹、灭蚁灵及六氯苯(滴滴涕用于可接受用途除外),兑现了我国关于2009年5月停止特定豁免用途、全面淘汰杀虫剂POPs的履约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