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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熟制猪肉产品属可进口范围

   日期:2009-05-19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640    
    昨天,国家质检总局发出公告称,熟制猪肉产品因已经过热处理,不具有传播甲型H1N1流感的风险,因此进口不再受限,属于可进口范围。

    甲型H1N1流感暴发之初,国家质检总局曾连续3次发出紧急公告,禁止直接或间接从墨西哥、美国部分州等国家和地区进口猪及其产品。昨天,质检总局表示,参照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和世界动物卫生组织的有关联合声明,经过一定条件热处理的熟制猪肉产品不具有传播甲型H1N1流感风险,因此不受此前发出的紧急公告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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