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将于6月1日正式实施,国家工商总局已经拿出经过广泛征求意见、数番讨论修改的两个办法和三个意见讨论稿于刚结束的“全国工商系统贯彻食品安全法工作会议”间进行了更深层的讨论,将于近期颁布实施。
据了解,《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将明确调整适用范围、工商机关的职责划分,明确食品准入的要求、销售的要求,如储存、保管、运输等方面的要求;退市、市场监管、抽检、信息披露、法律责任等具体规定。将可解决食品安全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问题。
《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将明确审核原则、程序,申请条件、监督管理等。
三个意见是《食品广告监管的指导意见》、《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规范指导意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示范店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