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苏丹红、阜阳奶粉等重大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出台《食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与快速反应方案(草案)》,并向全国各级质监局发出征求意见函。昨日,省质监就此召集全省各食品质量检测所及质量专家、稽查执法人员,就《草案》进行讨论,并就食品风险等级、具体操作细则提出建议。据悉,省质监局将在《草案》基础上结合本省实际出台具体的食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实施方案。
食品险情将逐级上报
《草案》规定,各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以及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在获得食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后,应当即时组织有关人员,对信息内容所涉及的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性指标进行检验监测,必要时可进行比对;同时组织有关人员对检验监测结论的风险程度进行评估,并对危害性后果进行分析研究;根据评估和分析研究结果确定对人身健康安全已经或可能会产生重大危害的,应当即时逐级上报。
专家建议“分级监管”
据介绍,《草案》初步圈定的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主要包括:食品、食品原材料、食品用洗涤剂、食品用消毒剂、食品用防腐剂、食品用净化剂等十三大类。
在昨日的征求意见过程中,相关食品质量专家建议,运用“食品安全分级管理”模式,按高、中、低风险三类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行分类分级监管。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测所高级工程师等专家建议,各地质监部门建立食品安全质量风险评估专家库,对食品质量进行准确的“风险评级”。
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3个月查一次
根据《草案》规定,各省质监部门接到国家质监总局的食品安全风险信息警示通报后,对涉及全省范围或在全省有重大影响的风险信息,必须即时向各市、县局发布风险信息警示通报。省质监局相关负责人建议,质监部门在向全国“通缉”本省或其他省份出现的“高风险”产品的同时,还应当向消费者和相关企业发布风险信息警示通告。省质监局负责人同时表示,我省将根据《草案》规定,结合本省的实际,制定我省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与快速反应实施方案,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日常监督巡查,初步决定对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质量监督稽查人员将3个月重点巡查一次;中风险的则降为半年巡查一次;至于低风险的食品生产厂家,一年只需接受一次普通的质量监督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