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健力宝前总裁张海被广东佛山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罪名是涉嫌挪用健力宝7亿元资金。这一事件引起社会各界关注,人们在思索背后的东西。
事件回放
据《新闻晨报》报道,2000年开始,张海就扬名国内资本市场。2002年初,浙江国投受托以3.38亿元收购健力宝75%股权,实际出资人包括张海、裕兴公司老总祝维沙等人。张海个人持有健力宝股权超过50%,成为健力宝新掌门人。仅过了两年多时间,2004年8月由于被董事会认为在任期间经营偏离主业,张海下台,由祝维沙接替董事长职务。
祝维沙上任之后,面临着资金链断裂,健力宝举步维艰。9月,一直怀疑张海谋私之举的健力宝集团新董事会开始对公司财务进行审计调查。
该审计报告显示,张海等人存在“以做假账、虚增库存、虚增销售等方式挪用、抽走、转移、侵吞健力宝资金”问题,这些资金数目不低于7亿元。
随后,案件正式立案,2月24日,佛山、三水两地公安部门联手到健力宝集团调查取证张海等人经济问题。3月24日晚,31岁的张海被广东省佛山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沉重命题:国退谁进
《每日经济新闻》报道说,张海这位颇为传奇的年轻人的沉浮,强烈地拨动了一个沉重命题:国退谁进?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金融发展室主任易宪容认为,将国有企业卖给张海这样只会在资本市场捣腾的人,无异于将国企推入火坑。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郑培敏说:“就健力宝的个案而言,当年三水政府不愿意以4.5亿元卖给健力宝创始人李经纬,而愿意以3.38亿元卖给张海,剥夺了李经纬等人的购买权,这是值得商榷的。如果要卖,必须是公平、公正、公开,任何人都应该有权利买。在选择接盘者的时候,是存在评价体系的。对于民族产业,我觉得首选是产业投资人,选择有行业经验的产业投资人,其次是给有行业经验的管理层,一定要警惕只会资本运作的投资人,像张海这样的,他根本不懂饮料行业的管理生产,却把健力宝卖给了他。”
郑培敏表示,“我现在比较认同顾雏军,他是以资本增值为目的,但是是有产业背景的。像德隆、张海这样的竞购对象,政府把企业卖给他们,现在难受得不得了。像郑俊怀,MBO本身没错,只是不该挪用公款,假如他采取合法融资的手段来完成收购,肯定比卖给张海好。国企怎么退,我来提个醒:首先要选对这个产业负责的投资者,或者管理层,至少也要像顾雏军那样的懂得产业经营的投资者。”
应由人大审议监督国资出售
《南方都市报》发表评论说,作为大股东的三水市政府当初为什么会将健力宝交给张海?根据报道,在健力宝国有股权将被出售的消息传出后,有十多家国内外企业前来洽谈,但都被有关方面拒绝,最终选择了浙江国投。更为有趣的是,在产权转让仪式之后,浙江国投负责人很快就表示,收购健力宝是受人之托,这个委托人就是张海。但有关方面接受了张海,尽管张海并非正式的签约人。
在目前的制度下,大量国有企业产权转让都是这样完成的,总是带着过多秘密。产权转让过程通常是不透明的,且只有行政部门参与谈判,最终由行政部门作出决策,而决策理由也并不公开。
从以往的经验看,暗箱和灰箱操作,一方面给政府官员和现任企业负责人留下谋私的巨大机会,大量内部人交易和官员交易腐败就是因此而产生的。事实上,由行政机关出面就国有股权转让与私人购买者谈判,注定了容易出现问题。因为,双方的责任与收益是不对称的。代表国有股进行谈判的是官员,购买者是私人。看起来,两者都可以随时拍板,但是,私人可以得到有利于自己的转让条件之全部好处,而参与谈判的官员从有利于国有企业的转让条件中得不到多少好处。因而,官员没有足够的激励争取有利于国有企业的转让条件,相反,谈判对手给予个人的好处却可能是实实在在的。
另一方面,由少数行政官员全程主导的不透明的产权转让程序,也吸引了一批道德风险较大的所谓资本运营高手。仅由少数官员操盘,资本运营高手进行游说的成本较低。这些资本运营高手在不透明的谈判过程中可以随意作出承诺,以此将诚信的企业家排除在谈判桌之外,而一转身,他们就可以毁弃承诺,而不用付出太大的道德代价。
行政官员还可能为自己的偏见所欺骗。比如,有关方面当初之所以将健力宝给浙江国投,是因为决策者相信,资本运营高手们可以带来别的投资项目。健力宝仅仅是政府的棋盘上的一个棋子,为了某种虚幻的更大利益,政府给健力宝选择了一个并不合适的郎君。
正因为如此,人们对国有企业产权改革总是存在这样那样的疑问。不管官员们多辛苦、多委屈,但程序不严,其结果自难令人信服。
要改变人们的看法,需要更为公开的程序和更为严格的审查程序。国有企业产权转让谈判当然只能由少数行政官员参与,但地方人大应对谈判予以全程监督,并由它最终作出决策。国有企业产权转让是政府的事,但政府不能只是指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企业主管部门和行政首长。相反,政府首先是指相应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它们才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国有企业的资产既然是公共资产,其转让当然绕不开地方人大。人大的审议和监督,当可从程序上避免目前存在于国有企业产权转让过程中的很多问题,比如内部人交易、权钱交易、政府上当受骗等。
仅有体制改性是不够的
《第一财经日报》报道说,始于1984年的健力宝是中国民族饮料的第一品牌,然而进入上世纪90年代后期,缺乏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健力宝却开始走下坡路。以李经纬为首的管理团队在所有者缺位的体制下,形成了“内部人控制”,腐败和内斗成风,据称当时作为所有者代表的三水市政府之所以没有考虑将健力宝股权转让给李经纬团队的重要原因,是已经对李经纬及其管理团队彻底失去信任,想通过引入新的战略投资者,以改制的方式来救活健力宝。
仅仅进行国有企业所有制性质的改换后,虽然健力宝也建立了董事会等现代企业制度的形式,但却缺乏真正有效的企业内部治理结构和运作机制。
现代企业制度最大的特点就是所有权和经营权的两权分离,实行两权分离的公司制企业,都有必要建立一个科学、合理、有效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可以理解为所有者(主要是股东)对经营者的一种监督与制衡机制。即通过一种制度安排,来合理地配置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权利与责任关系,这一治理结构,目标在于既要保证公司的经营者不得违背所有者的利益,同所有者的利益保持一致,也要保证公司的经营者决策科学、有效。在一个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下,董事会是能够代表股东利益的,而公司的管理层是在董事会授权下,为股东利益最大化服务的。
直到张海“下课”之后,外界才得悉,原来健力宝董事会的四名董事中有三人是张海系人马,一名三水方面的代表,而据说是拥有其余50%多股权的股东叶红汉和祝维沙在董事会里根本没有代表。声称拥有健力宝40%股权的张海既是董事长又兼总裁,集代表所有权的董事会的控制权和公司经营决策权于其一身。
顶层的公司治理结构尚且如此,公司的决策机制与企业内控机制可想而知。有报道称张海等人涉嫌借用健力宝品牌和资金,在江西、武汉等地成立私人公司,资本却大部分来自健力宝。
显然,健力宝的董事会代表不了其股东,对于经营者的行为也没有有效的约束。
高管为何连连落马
《兰州晨报》发表评论说,分析这些高管“落马”的原因惊人地相似:一是企业管理者过分集权、组织控制力不足。二是公司高管领导的道德恶化。
每一位“落马”高管几乎都是“和尚打伞———无法无天”。他们一手遮天,大权独揽。由于权力制衡机制难以发挥作用,公司成了某些高管的“私人资产”,任其挥霍和侵吞。对公司管理者而言,挪用公司的资金就像掏自己口袋里的钱一样方便,根本不受制约。然而,这些公司的董事会为何变成一言堂,独立董事监督经理层、防止内部人员控制的作用何在;监事会这一本应监督和纠正董事、经理违法违规行为的机构,缘何成了橡皮图章;理应审慎中立的会计事务所又为何见利忘义?
企业家腐败的问题已经成为一个热点,引起了全社会的密切关注。企业家的腐败,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企业家职业道德的不断恶化。
不健全企业治理机制,就无法杜绝权力被滥用;不推行和尊重现代商业文明价值标准,就无法遏制高管领导的道德恶化。
来源:食品产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