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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大家谈

   日期:2005-05-12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294    
 食用植物油风波、苏丹红事件、洋快餐“丙毒”警示、立顿红茶氟化物超标;各地有关职能部门在市场监督活动中不断查出的注水肉、瘦肉精、微生物超标、添加剂超标、在食品中违规添加药物、销售过期食品……这些接二连三的食品安全事件,让我国消费者一度对食品安全的信任度低于50%。如何重树消费者对我国食品市场的信心?如何引导行业自律并健康有序地发展?4月23日上午,由中国消费者协会和中国消费者报联合主办、康师傅控股有限公司和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公司协办的“全国食品安全与企业责任高层论坛”,邀请各方领导、专家、企业代表、媒体记者近200人,在北京京都信苑饭店展开了热烈的研讨。

  来自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消费者协会、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中国食品添加剂生产应用工业协会、北京市食品安全监督协调办公室、中国农业大学等相关机构和单位的领导、专家到会并发表了演讲。本次论坛由中国消费者报副社长李军主持。康师傅控股有限公司和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公司等20多家知名企业还共同发表了食品生产诚信承诺宣言。

  中国消费者报社长兼总编辑李学寅在论坛开幕词中说:“抓好食品安全是今年国务院整顿规范市场秩序的重点之一。举办此次论坛的目的正是为了总结经验教训,堵住食品安全上的漏洞,严格贯彻执行国家食品标准,化解食品行业面临的诚信危机,恢复广大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信任度,共谋食品行业发展大计。”国家工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局长腾佳才认为,食品问题涉及到人身健康问题,应该建立一个有别于其他商品的赔偿机制。他说:“这个赔偿机制就是要加大企业承担责任的力度,加大对违法企业的刑事处罚和制裁,让企业真正感觉到望法生畏,让企业对食品安全的责任不再是一句空话,除了日常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组织生产规范经营以外,也应该进一步地约束自己,通过监督执法去落实,保证所有食品生产企业向广大消费者提供质量合格、安全有效的食品。现在法律刑事量刑总的来讲还是偏低的,因此有些企业才会屡罚屡犯。”国家质检总局产品监督司副司长邬建平说:“保障食品安全,要强化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和市场加工环节的监管,加快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的建设,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制度。”

  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武高汉则提出了保障食品安全必须营造和谐消费环境的观点。他说:“食品安全引发出来的问题直接关系到13亿人的营养、健康和发展。以企业的诚信经营为前提,实现和谐消费是完全可能的。而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制定和出台和谐消费政策则是促进和谐消费环境构建的必要条件。”“当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最大的问题就是企业生产力水平低下、规模小和政府职能部门管理不到位、法律不健全。”北京市食品安全监督协调办公室安全监察处处长冀伟说:“明确食品生产经营者第一责任人的概念符合政府提出的现代食品安全管理规则。”对于食品添加剂的安全使用问题,中国食品添加剂生产应用工业协会秘书长齐庆中认为:“添加剂在食品工业中是不可缺少的,关键是要合理、科学地使用。这方面,第一要有严格的审批制度,第二要严格按标准使用,绝不允许超范围超标准使用。” 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副主任元晓梅表示,目前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具体表现在4个方面——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一些食品卫生状况令人担忧;食品标签不规范。

  会议摘要:

  消费者对食品安全信任度一度低于50%

  ●李学寅(中国消费者报社社长兼总编辑):今年以来,有关食品安全的警钟在我们的耳边不断鸣响,这钟声振聋发聩。春节前夕爆出了食用油风波,紧接着便是席卷全国的苏丹红事件、洋快餐“丙毒”警示、联合利华立顿红茶氟化物超标。至于注水肉、瘦肉精、微生物超标、添加剂超标、在食品中违规添加物质、过期食品等食品安全问题更是在各地有关职能部门的市场监督活动中不断曝光。据有关部门调查,近年来我国消费者对食品安全信任度一度低于50%,使食品行业的正常发展受到严重影响。抓好食品安全是今年国务院整顿规范市场秩序的重点之一。为了总结经验教训,堵住食品安全上的漏洞,严格贯彻执行国家食品标准,化解食品行业面临的诚信危机,恢复广大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信任度,本报和中国消费者协会决定邀请有关单位共同举办这次全国食品安全与企业责任高层论坛,共谋食品行业发展大计。

   ●邬建平(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副司长):2001年,国家质检总局对米、面、油、酱油、醋5类食品进行两查:对所有生产企业的状况进行调查,对食品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进行抽查。我们调查的企业共有6085家,抽查企业的平均合格率只有59.9%。其中小麦粉的合格率是34.6%,酱油的合格率是30%多,食用醋的合格率是41.4%,大米的合格率为85.1%。通过两查我们发现大多数食品加工企业规模小,79.4%的企业是10人以下的小作坊,64%的企业不具备生产合格产品的能力。相当数量的生产加工企业不具备检验过程。按照法律规定,产品不经过检验不得出厂,但是82.5%的企业根本不检验。国家质检总局调查了6万多家企业,15%的企业没有营业执照,25%的企业不执行标准,或者根本没有标准。

  ●武高汉(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和谐消费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一天之内发生的消费合同,包括口头和书面合同数以百亿计。而每一个合同都在无时无刻考量着中国的诚信建设,考量着中国的民主和法制进程,考量着中国社会的和谐程度。吃,更是与这些密切相关。今年,中国消费者协会的年主题是“健康·维权”,健康的底线是生命安全,高线是绿色环保。而在吃的方面,引发出来的问题直接关系到13亿人的营养、健康和发展,关系到中国人的素质。

  生产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滕佳材(国家工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局长):去年国家工商总局对全国食品企业进行了普查。作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除了严厉打击市场上制售假冒食品的行为,我们还按照国务院的安排充分发挥行政职能,加强对食品产销企业的行政指导,采取有效措施强化企业的自律意识。比如,我们在食品经营中实行的监管制度,就是把食品企业按照属性分为A、B、C、D共4类,对这4类企业采取不同的监管方式,加大监管力度,对重点监管企业加大检查的次数,促进企业尽快改正自己的违法、违章行为,对具有严重问题的企业吊销执照,促使企业加强自律,维护自己的信誉。

  国家工商总局要求食品产销企业建立一系列的管理制度,强化生产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把好食品质量关。这一系列措施见到了比较好的效果,大多数企业都能通过建立相关的制度规范自身的行为。当然企业总体状况参差不齐,尤其是一些个体私营企业在自律方面存在着很多不足。

  ●李军(中国消费者报社副社长):食品安全关系着亿万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关系着千家万户的幸福,也关系着社会稳定。维护食品经营秩序、营造消费者满意的销售环境,既需要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管,也需要食品行业组织的自律,更需要食品产销企业牢固树立社会责任意识。作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企业一定要加强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真正对消费者负责、对社会负责。

  ●邬建平:生产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食品生产企业必须对食品安全负责,如果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必须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国家质检部门要强化食品加工环节的监管,通过统一管理、层次负责,确定专人巡查、回访、定期检查,对辖区的产品进行严格监察。例如,深圳宝安区把辖区内所有食品生产企业分成7个区,每个区确定责任人。把每个区域里的食品企业分成4类,A类是好企业,B类是基本合格的企业,C类是重点监管的企业,D类是禁止生产的企业。根据信用等级状况对食品生产企业实行分类监管。质检部门将抽查的情况制成表,将每个企业的状况在表上都表现出来,一看这张表就知道这个辖区的20个企业今年管没管,有利于落实质检部门的监管制度。

  ●武高汉:以诚信为前提,实现和谐消费是完全可能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经营者和消费者整体利益相一致,具体利益相矛盾。在具体问题上产生纠纷是非常正常的事情。但是反过来,消费者的美好生活离不开经营者的辛勤劳动,经营者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消费者的货币选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消费决定生产,消费者的具体选择决定了具体经营者的生存和发展。在整体利益相一致的前提下,经营者和消费者可以实现和谐消费。和谐消费的标志是“有情、有意、有利、同心、同德、同赢”。实现这个目标关键在于经营者。经营者要负第一责任,要负主要责任。按照矛盾论的话说,“经营者的诚信是矛盾的主要原因”。如今,经营者的诚信特别是食品行业中经营者的个别人,诚信度已经下降到了冰点,和图财害命没有什么两样。

  消费者现在提出的所有意见都是他们最迫切的需求,都应该在生产、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为消费者一一解决。中国已经从生存消费阶段进入到发展型和享受型阶段。人们的要求发生了很大变化,如果说过去是为了吃饱穿暖,现在则是为了健康长寿。以吃饱穿暖和健康长寿为基础所发表出来的意见和要求,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上。前年我国人均GDP达到1070美元,去年人均GDP达到1200美元。我国消费者的收入水平提高了,因此对生活品质的要求也提高了,消费者今天的要求不可能明天就能实现。但是对于消费者今天的要求,今天就应该研究,今天就应该考虑对策。如果我们做了这些事情,明天哪怕是这个问题没有解决,消费者也会谅解的。但是如果我们不作为,消费者是不会原谅的。

  经营者作为食品质量的第一责任人,一定要时刻锤炼自己的诚信意志。因为一个不讲诚信的人很可能有各种各样的机会逃脱行政、法律制裁和消费者监督。按照鲁迅的话说,“捣鬼有术也有效,但不能长久”。虽然不能长久,但是它给社会造成的危害非常大。

  ●冀伟(北京市食品安全监督协调办公室安全监察处处长):2002年底,北京实施《北京市食品卫生管理规定》,虽然没有明确生产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原则,但是体现了这个精神。北京市目前已经确立生产者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原则。其主要依据是,符合国际通行的惯例,符合法律精神当中的行为人负责的原则。大量事实表明,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概念不明确,是导致当前食品安全事件频发的主要原因之一。

  目前北京正在起草第一部食品安全法规,共确立了六个原则,其中第一个原则就是食品的生产经营者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我们拿出一章对责任人进行规范,同时加大对违法企业的处罚力度,强制他们付出违法的经济成本、信用成本、行为人成本,处罚必须是实实在在的,而不是道德层面的。明确食品生产经营者第一责任人的概念,符合政府提出的现代食品安全管理规则,是企业与责任、与权利相对应的责任概念,有权利就有责任。该法规有望今年年底出台。

  应加大对违法企业的处罚和制裁力度

  ●滕佳材:目前,有必要从立法的角度强化企业食品安全责任,进一步明确企业责任的具体内容,企业责任规定必须具体化,既要使企业一目了然,也要有利于执法部门监督,应从法律的角度建立起这种机制。现行的法律法规虽然具有这方面的规定,但是总体来说不够具体。

  现在有关部门正在修订《食品卫生法》,也正在考虑制定《食品安全法》。这些法律应该把企业承担的责任予以进一步明确:首先要明确企业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确实把好食品的质量关。第二,在法律法规中要明确企业应建立不合格食品的召回制度,一旦食品发生问题,企业要最大限度地减少这种食品给社会造成的危害。现在召回制度一般是在行政部门的指导下进行的,一些有实力的企业可能会进行召回,但是没有一套法律规定,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制度。一旦出了食品安全问题,食品企业承担赔偿责任,尤其是有毒有害食品给消费者造成的危害往往是间接的,目前产销企业仅仅赔偿消费者购买食品时发生的费用,而有毒有害食品给消费者带来的潜在危害是无法得到赔偿的。食品安全涉及到亿万消费者的人身健康,所以应该建立一个有别于其他商品的赔偿机制。

  目前应加大生产企业承担行政责任的力度,加大对违法企业的处罚和制裁力度。现在刑事量刑还是偏低,有些企业屡罚屡犯,即使司法部门进行刑事制裁,也不过3至5年,惩罚力度远远不够,必须在法律上强化企业的责任感,让企业真正感觉到望法生畏。

  ●武高汉:我国的《食品卫生法》是1995年颁布的,它的相关标准已经落后,导致不法商人有可乘之机,没有《食品卫生法》及配套法律的界定,就很难适用《民法通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行政处罚法》、《刑法》等相关的条款。目前消费者以诉讼方式解决消费纠纷仍然存在较多障碍,消费者在质量鉴定、举证、确定管辖等方面缺乏足够的信息和知识,诉讼成本高昂,经常陷于两难境地,一些严重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得不到及时惩治,甚至造成消费者采用某些极端手段,影响了社会稳定。近期苏丹红事件发生后,也有消费者要求经营含有苏丹红产品的企业进行赔偿,但是由于鉴定、举证等困难,消费者个人索赔的要求实现的可能性很小。而最令广大消费者难以接受的是,生产出售了大量含有苏丹红食品的企业,虽然社会影响大,危害人数多,但是却不用为此而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食品安全问题涉及标准、检测、监管等一系列问题,依靠消费者自身力量难以解决这些问题,因此有必要动员全社会关注这个领域,而动用全社会力量建立保障食品安全体系离不开法律体系的支持。建议国家考虑制定专门的《食品安全法》,以应对日益突出的食品安全问题。在完善食品安全的法律时,要明确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赔偿责任。建议国家早日确立集团诉讼制度,允许消费者协会等特定组织代表不特定消费者对经营者提起诉讼,要求有关企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4月16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出警示,希望消费者慎食小包装果冻。今年以来,小包装果冻已经噎死了3名儿童,我们呼吁政府有关部门修订标准,取缔这种果冻的生产。政府有关部门几天后就正式表态,要对这个标准进行修订,这么短的时间就做出了回应,我们感到非常欣慰。中消协发出警示之后,我们注意到很多大商场在显著位置张贴告示,提醒消费者如果买这种果冻给小孩吃要注意安全。甚至一些商场开始撤架,我们认为这种做法非常好。但是我们也注意到一些经营者面对记者的时候强调:“我何错之有,我的果冻噎死人了吗,噎死人了以后我拒赔了吗?”据了解,在中国如果吃这种果冻噎死儿童仅赔偿几万元,而美国要赔偿2000万美元,因为政府认为你是明知故犯。2000年韩国一名经营者做方便面的时候,使用了工业用牛油,韩国消费者把这个经营者告到了法院,但是找遍韩国法律发现制裁不了,最后判定经营者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整个韩国一片哗然,韩国消费者非常气愤,不再购买这家企业的方便面,这个方便面厂半年之内不得不宣布破产,这个企业的老板不得不跳河。

  去年初,韩国发生了烂饺子事件,又引起韩国消费者一片哗然。这次韩国法院对经营者进行了处罚,因为对法律条款进行了修改。只要损害消费者的健康,从刑事处罚的角度可以判罚10年,从罚款的角度可以罚2亿韩元,吊销执照之后10年内不许再开业。如果不对这些极不讲诚信的企业采取严厉措施,那么和谐消费的环境就不会出现,反过来和谐社会的构建也将受到巨大影响。

  ●冀伟:1994年,我在北京市工商局工作的时候就带队查过注水肉,现在我还在查注水肉,确实没有根治,就是因为违法者所付出的成本太低,手段也隐蔽,而法律又严重滞后,对违法者的惩罚力度太小。

  大量事实表明,行为人的恶意违法是造成食品安全问题屡禁不止的根本原因。2004年北京市发生食物中毒事件58起,绝大部分是由于生产经营者的不当行为造成的。生产经营者是造成食品安全风险与危害的直接责任人,但是他们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所付出的代价非常清楚,违法的收入远远高于违法的成本。苏丹红是国家明令禁止在食品中使用的工业染料,属于非法添加物。但是生产企业添加了又怎么样,对企业有什么处罚呢?国家没有对违法企业予以处罚。比如肯德基有关负责人称,在两种产品中检测出苏丹红,主要是中国产地环境太差。那谁该负责任?

  食品监管最大的问题是“齐抓不管”

  ●冀伟:有人提出,现在是“八个大盖帽管不了一把杀猪刀”。目前食品监管最大的问题是什么?我认为就是政府监管的问题,是行政部门“齐抓不管”的问题。对于食品安全工作,目前涉及的监管部门有15个之多,对于任何一类食品的监管,某一个部门都不能单独完成,都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部门共同管理的问题,这造成了行政资源的极大浪费。因此,成立一个专门的机构协调执法部门的执法力量,整合行政权利,对行政责任进行督察,对于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至为关键。北京市食品办成立一年半以来,目前已经基本形成了各个部门协调配合的良好局面,能够最大限度发挥各部门的职能,同时做到不扯皮、不推卸责任。我们确立了食品安全监管的6项制度,包括市场准入制度、统一检测与抽查制度、信息统一与发布制度、信用体系建设制度、专家顾问制度、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处理制度。目前这6大制度有的已经建立,正在进一步运行、磨合和完善;有的已经完成,目前正在积累经验。

  北京市食品安全办公室成立后,各区县相继成立了以政府为主要责任人,以政府常设机构担负食品安全监管的主要职能,在全市18个区县统一成立食品安全办公室,作为政府常设机构对食品企业进行监管。今年初,北京已有273个街道办事处和乡镇建立了监管机构,初步实现了北京市政府提出的建立食品安全三级监管网络的目标。另外,随着区县食品安全办工作的进一步延伸,陆续在居委会、村委会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齐庆中(中国食品添加剂生产应用工业协会秘书长):目前食品监管部门太多,管理部门多了反而管不好。有人说,“十个婆婆管不好一顿饭”,这不是哪一个人的问题,是行政体制问题。过去出了食品安全问题大家都躲,现在出了问题都争先恐后地管,因为怕挨批,怕说你不作为。出了食品安全问题,各部门你也查、我也查,把企业搞得焦头烂额。食品安全涉及到百姓的生命健康,关键是怎么管好。现在食品安全问题无大小,没有轻重缓急之分。发达国家对食品安全非常重视,他们绝对不像我们一窝蜂通过什么事件来管,他们的监管具有一套完善的机制,消费者接受能力也比较强,出了食品安全问题关键要做科学评估。

  ●武高汉:国外的航空公司经过调查研究发现,每卖1万张飞机票会有200人退票,造成利益不能实现最大化,怎么办?他们就决定每卖1万张票,多卖200张票,以实现利益最大化。那么就出现了消费者持票稍晚一点就登不上飞机的情况,怎么办?人家制定的和谐消费政策是,“凡是持票登不上飞机的人,赠送你一张回程机票”,如果你不要这张机票,就按照机票的票价给钱。这个政策就使一些消费者到了机场之后不登飞机,在那儿等到最后看看自己是不是多出来的那个人,以得到一张回程票或者一笔钱。中国民航的做法是什么?每卖100张票,多卖5张票,对持票登不上飞机的人说,“对不起,请你等下一班”。那么哪个政策是和谐的?哪个政策是不和谐的?显而易见。

  我们的一些政策,不和谐的地方还有许多。比如说,最近有一个消费者,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在使用信用卡的过程中少还了银行0.24元,银行对他的罚款是0.24元的4550倍。银行不是以0.24元没交为基数对消费者进行罚款,而是根据授信额度对消费者进行罚款,这肯定不是和谐的政策。再比如司机的银行卡丢了,到银行补办必须交100元钱的工本费,显然那个卡值不了100元钱,这样消费者肯定不满意,于是告上法庭,这位消费者胜诉了。

  如果有关部门制定的政策不和谐,还可能引发社会矛盾,因此要制定和谐的消费政策以促进构建和谐社会。食品安全问题在国外屡有发生,去年10月在德国就发生了牛奶事件,一个很大的牛奶企业生产的牛奶被判定不合格,为了收拾残局花费1000万欧元,给消费者赔偿1000万欧元,加在一起是2000万欧元。按照德国食品召回制度把食品召回,不仅仅是政府建立的制度,而且是消费者组织、行业组织联合建立的制度,可以听到方方面面的声音。据粗粗计算,德国关于食品的法律法规有几十万条之多。中国关于食品的法规也很多,也得有几万或者十几万条,但是条款和条款的质量不同,我们的一些条款的质量远远低于人家的条款,亟待在今后的实践中修改和完善。

  QS标志食品在消费者中认知度最高

  ●邬建平:10年前, 国家质检总局对食品企业施行生产许可证制度,对婴儿奶粉、白酒和食品添加剂三类产品发放了生产许可证。在这个基础上,国务院提出进一步加强现阶段菜篮子工作,要求质检总局借鉴国外经验施行市场准入制度。市场准入制度实施分为三个阶段:一是主类食品;二是辅类食品;三食品质量。

  据调查,在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有机食品、QS标志食品中,标注QS标志的食品在广大消费者中的认知度最高。迄今,国家质检总局已经对28大类525种食品实施市场准入制度,市场份额占这些食品需求总量的70%。通过这几年的工作,使生产的集中度得到了广泛提高。2004年年底,对糖果制品等13类食品的市场准入工作已经全部启动,市场准入制度的实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这项制度包括三个内容:一是施行生产许可证制度。我们对生产企业是否具备连续生产合格产品的能力进行检查,包括原材料、质量标准、组织运输、人员管理等等,如果确实具备这些条件,对生产企业的产品进行抽样检验是合格的,则发给企业生产许可证。二是施行生产企业强制检验制度。我们要求所有的食品生产企业按照《产品质量法》第12条的要求,对产品进行检验,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我们对6万多家企业进行调查,发现有82.4%的企业根本不对产品进行检验。三是对获得生产许可证并施行强制性检验的产品加贴QS标志。

  ●元晓梅(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副主任):2004年,国家质检总局对65类产品进行了抽查,其中食品生产企业为6875家,平均抽样合格率达到38.9%,其中米、油、盐、酱、醋等5类食品的合格率为91.4%,与2001年抽查结果相比提高了31.5%。2004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主要围绕三个方面:扩大了覆盖面;加大了对社会关注的热点产品的抽查力度;跟踪产品质量检查的状况。

  从今年1月1日起,国家质检总局开始全面承担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职责,通过准入制度,提高市场门槛,这对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无疑具有重要意义。市场准入制度的实施提高了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整顿了食品生产加工秩序。大量不具备生产条件的食品企业被停产、转产或被市场淘汰,规模企业实现了快速发展,食品质量安全总体水平明显提高。

  添加剂在现代食品工业中不可或缺

  ●何计国(中国农业大学营养与食品安全系主任):食品添加剂是为改善食品的色香味,满足食品加工工艺的需要或增加食品的营养价值加入到食品中的天然或人工合成成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使食品工业更加丰富多彩。

  当然食品添加剂毕竟不能单独作为食品食用,过量食用可能会对肌体造成伤害,科学技术的发展,不仅在于可以研制更安全的食品添加剂,也不仅在于发现、分离和纯化天然添加剂,还在于可以对新的添加剂进行安全性评价,提高食品的安全质量。通过食品新技术的应用,改进食品的生产工艺,还可以减少甚至避免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例如,通过低温干燥技术可减少食品色泽的损失,减少护色剂和色素的使用量;通过严格的灭菌环节可以减少防腐剂的使用量。

  ●齐庆中:目前我国经过卫生部批准的,允许在食品中使用的添加剂共有22大类1700多种,加上食品加工助剂将近1900种。食品添加剂具有几个作用:一是改善和提高食品的质量,改善色香味,提高食品的档次。改革开放以来,食品种类增加这么多,食品质量提高这么快,食品口感这么好,添加剂发挥了重要作用。当然不要把食品添加剂简单理解为就是防腐剂之类,添加剂包括多种功能产品。二是改进食品的生产工艺,增加营养。三是合理使用添加剂可保障食品安全。

  添加剂在现代食品工业中不可或缺,也是食品工业创新的推动力。现在很多消费者对食用添加剂比较害怕,实际上不仅食品工业离不开添加剂,我们的一日三餐都离不开添加剂。因此,绝对不要害怕,也不可能远离。现在几乎所有工业加工食品都使用添加剂,应用非常广泛。发达国家的生活水平和食品工业水平比我们高,而他们使用添加剂的食品品种远远多于我国。

  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下面设有食品发展委员会和添加物发展委员会,而且还设有添加剂专家委员会,这是非常权威的国际组织,对添加剂进行严格的评审。他们制定的ADI值,是指每人每公斤体重每天的允许摄入量,按照这个摄入量食用添加剂,不会对健康产生任何危害,是绝对安全的食用量。比如100克对人体就会产生危害,99克就不会产生危害,那么将99克缩小100倍,制定出这个ADI值,具有很高的安全性。

  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物不可混淆和等同

  ●齐庆中:近期,一些食品生产企业在标签或者包装上经常标注“本产品不含防腐剂”、“不含色素”或者“不含添加剂”,这样标注是不对的。最近有一种比较流行的说法是“当前食品安全最大的威胁是添加剂”,这个说法也是不对的。还有一个现象,就是把食品安全和添加剂直接联系起来,把食品添加剂等同于食品安全的隐患,这种说法更是错误的。

  我国食品添加剂行业起步比较晚,很多产品种类刚起步就和国际接轨,借鉴了国际组织和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相对来说评审标准较高,法规和标准比较完善。我国对食品添加剂施行严格的审批制度,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的成分在使用之前要做大量的严格的评审工作,评审程序非常严谨。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也必须符合法律规范,必须按相关标准规定的使用量添加。另外添加剂具有自我限量的特点,改变色香味都是要恢复和保持食品原来的本色和风味。当它能够达到保持原来的食品风味和颜色的时候,它的使用量是不会超过限量的。我国制定的食品添加剂使用量非常严格,都是达到了应有香味和颜色就自我限制了,再添加就不是这个颜色和风味了。

  我要提醒广大消费者:第一,人们的生活离不开食品添加剂。第二,按照国家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是绝对安全的。第三,生产厂商没必要标注“本品不含添加剂”、“不含防腐剂”,这样标注绝大多数是虚假宣传,对消费者是一种误导。第三,生产企业宣称“不含添加剂”不符合法律规定。按照《食品包装通则》规定,添加什么成分就须标注什么成分,没添加的东西谁让你标注了?另外也违反《广告法》,具有贬低同类产品的意思,你没添加就认为添加了是不好的,这种做法是错误的。

  目前很多人最大的误区是,把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物混淆和等同起来。很多人不是故意混淆,而是这些概念宣传得不是很清楚。迄今,我国任何一个食品安全问题,没有一个真正是添加剂的问题。包括前一段闹得沸沸扬杨的苏丹红一号也不是食品添加剂,而是非法添加物。

  ●武高汉:在食品加工过程中,滥用化学制品,如食品添加剂、防腐剂、甲醛等现象比较严重。由于诸多原因,我国的食品中使用添加物、添加剂的比例很高。从安全健康的角度讲,很多添加物不仅没有营养价值,长期食用还会损害消费者的身体健康。目前,这一问题已经得到了政府的重视,并且出台了一系列措施。例如,我国在食品领域已经禁止使用糖精,这就是一项惠及全体国民的政策。我国消费者具有追求食品色香味的消费习惯,目前滥用防腐剂和不标注添加物的现象非常普遍,并且存在不法分子为逃避监管而进行所谓的添加物技术攻关的现象。

  尽快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

  ●王柏琴(国家儿童食品行业食品安全信用体系试点工作组组长):2004年4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8部门联合发文,开展儿童食品领域的食品安全体系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通过对婴幼儿配方乳粉行业的调研,完成了《儿童食品行业婴幼儿配方乳品企业生产经营档案示范文本》,这个文本已在20家企业中试行。

  该文本主要内容涵盖生产、加工、销售、流通、消费等14个环节92项内容,对婴幼儿配方乳品的生产进行了详尽的规定。该文本是依据《食品卫生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包装通则》、《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乳制品企业的规范》等法规制定的,涉及20多个行业。示范文本的各项要求均属现有法规对企业食品安全的基本要求,是企业应该做到的。食品行业的不同,决定了示范文本会有一定的差异,但主要内容是一致的,都依据现有的法规向企业明确档案制度的要求,便于企业提高自身的经营水平,规范行业健康发展。

  我国将逐步建立健全生产企业的食品安全信用制度。食品安全信用是食品企业的立足之本,企业生产经营档案和企业信用档案制度的建设,是提高我国食品安全水平的有效途径。

  ●武高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决定,从2004年至2008年,通过5年的建设,逐步建立我国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结合目前社会信用等级建设情况,原则上确立食品安全信用从高到低划分为A、B、C、D共4个等级。根据信用等级状况,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实行分类监管。对长期守法诚信企业要给予宣传和表彰,在年检、抽检、报关等方面给予便利,建立长效保护和激励机制。对严重违反食品安全管理法规、制假售假等严重失信的企业,实行重点监管。

  食品安全监管需要科学的检验数据作支撑

  ●元晓梅: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食品工业取得了飞速发展,目前国内食品工业总产值超过1万亿元,在增加食品多样性、改进国民营养状况等方面取得了世界瞩目的成就。我国食品安全基础工作也得到了一定的增强。首先是食品标准化工作正在不断完善,目前基本形成了由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构成的食品标准化体系。第二,食品的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正在逐步健全,已形成了一个比较完善的食品安全检验网络,包括国家、省、市、县级的食品安全检验机构。第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技术和工艺设备以及质量管理水平得到了较大的提高。长期以来,我国食品供应体系主要还是围绕着解决食品供给量问题建立的,对于食品安全关注程度还不够广泛,食品行业在原料供给、生产环境、加工、包装、销售、安全、管理等方面都不完善。

  ●何计国:食品安全监管需要科学的检验数据为支撑。我国生产企业多,规模小,加上法律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检测水平落后,往往会给不法之徒可乘之机。他们或者制假贩假,或者以次充好,或者在食品中使用一些对健康不利的违禁物品。检验技术的发展,可以通过提高准确度及检出率,检测食品中微量的有害成分;可以提高检测速度,做到现场检验,使不法之徒无可遁形。

  食源性疾病是食品安全的最大隐患

  ●齐庆中:目前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主要因素是:首先,微生物引起的食源性疾病是影响食品安全的最主要因素。在食源性疾病中,98.5%的食源性疾病是微生物污染引起的,0.6%的食源性疾病是误吃了化学物质所致。第二,种植业和养殖业出现的源头污染。比如农产品中的农药残留、养殖业中的抗生素等等,对人体健康的危害也很大。第三,食品加工过程中添加非法添加物和一部分企业超标准超范围使用添加剂。此外,食品安全隐患还包括新工艺、新原料、新资源带来的潜在危害,还有环境污染问题。

  ●武高汉:我国因食品质量不合格引发的安全问题不容回避。食品中掺杂大量有毒有害物质,损害消费者生命健康的重大、恶性案件时有发生,触目惊心。据卫生部门统计,全国每年重大食物中毒都在万人以上,死亡高达几百人。目前掌握的食物中毒数据仅为实际发生食源性疾病的冰山一角。据世界卫生组织估计,食源性疾病的漏报率在发展中国家高达95%以上,即便发达国家也在90%以上。

  ●何计国:食品的生物污染是食品安全的主要问题,生物污染主要包括细菌污染、病毒污染、真菌污染和寄生虫污染。这些污染不仅可以引起人类的传染性疾病,如细菌性痢疾、肠伤寒、病毒性肝炎、疯牛病、囊虫病等,而且可造成食物中毒,如肉毒芽孢梭菌食物中毒、金黄色葡萄球菌食物中毒等。在巴斯德发现微生物能引起食品的腐败变质并导致人类致病后,巴斯德及随后的一代又一代微生物学家、食品科学家一直致力于和这些微小的生命做斗争。巴氏消毒技术、高压灭菌技术、超高温杀菌技术、低温抑菌技术、生物防腐技术、化学防腐技术的应用,使食品的生物污染得以有效控制。

  在科学与工业发展到今天,要求环境、食品中不存在有害化学物质是不可能的,但保证这些化学物质不对人体造成伤害是可以做到的。保证人体不受化学物质伤害,就是控制一种物质的摄入量,使得人类终生每日接触这种化学物质,不会对人体造成任何可察知的伤害。可察知的伤害就是指可以被人们所认识的伤害,在科学不发达的时代,人们通过自身的感受察知是否受到了伤害,比如出现疼痛、发热等症状,这时确定食品中某一化学物质的安全剂量,主要依靠是否是人体出现可感知的伤害,即以是否发生中毒为依据。随着诊断技术的提高,人们认识到在出现症状之前,会有一些人体指标的改变,如发生贫血之前,会有血红蛋白的降低等血象改变,这时确定一种化学物质的安全剂量,则可以依靠人体的诊断指标。随着科学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可供诊断的指标会越来越灵敏,食品的安全剂量也逐步下降,食品中化学物质的限量标准也逐步降低,人们的安全也越来越能得以保证。人们普遍认为,现在的食品安全比过去差,一个很重要的方面被忽视了,那就是现在的标准比过去严得多。还有就是许多人认为科学的发展,在改善人们生活质量的同时,也制造了越来越多的有害物质,使食品越来越不安全。

  滥用农药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时有发生

  ●武高汉:我国是世界上农药、化肥滥用程度比较高的国家。我国农产品生产多以农户为单位,对农产品全过程质量监控难度很大,国家明令禁止或限制生产、使用的农药、兽药非法使用现象严重,由此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时有发生。

  ●何计国:农用化学物质包括化肥、农药、兽药等,这些物质对提高农产品产量、改善农产品品质发挥了重大作用,它们在一定剂量下对人体是安全的,但大量使用就会对人体表现出一定的毒性。因此,各国科学家通过科学技术的力量,力争研制高效低毒的农用化学物质,并通过科学实验,研究影响农用化学物质残留的影响因素,借以指导农业生产,如制定使用限量、使用时间和休药期,以减少农用化学物质的残留,保障食品的安全。科学技术的发展,可以通过研制高产、抗虫、抗病等新品种,减少农用化学物质的使用量。也可以通过管理技术的提高、生产环境的改善,减少农用物质的投入,提高食品的安全质量。

  全球食品管理的战略构架已经形成

  ●元晓梅:目前全球食品管理的战略构架已经形成,主要包括3条主线、3道防线和3次浪潮。

  全球食品安全战略确定的3条主线是:倡导和支持以科学的危险分析为基础的、可持续健康发展的、完整的食品安全体系;提供以科学为导向的覆盖整个食物生产链的食品安全管理措施,以防止暴露于食品中不可接受的微生物和化学因子;评估和管理食源性风险,交流信息,并加强与其他系统和伙伴的合作。

  食品安全管理设立的3道防线是:消除食物种植或养殖过程中的危害,提高食品原料的卫生质量水平;运用食品加工技术,如巴氏消毒、灭菌、发酵、辐照等技术延长食品的货架寿命,消除致病性微生物,保证食品的安全;培训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提高其生产经营安全食品的能力和责任感;加强对消费者的宣传教育,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食品安全管理形成的3次浪潮是:推行良好生产规范的浪潮;推行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管理的浪潮;推行危险性分析方法的浪潮。

  ●洪耀勋(康师傅控股有限公司方便面研发协理):HACCP是鉴别、评价和控制对食品安全危害的一种体系;是一种为确定食品的安全性,确认其中危害点并加以控制的手段;是建立现代食品安全系统的指导性基本准则;是一种系统的有效的合理的食品安全预防性方案。

  这一食品安全控制体系有3个显著属性:食品安全的预防系统;并非零风险系统,而是设法使食品安全危害的风险降到最低限度;使食品供应链及生产过程免受微生物、化学和其它物理性危害污染的管理工具。

  ●刘春海(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行政部总经理):伊利从国外引进最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并且推行国际上最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在乳品行业内率先通过权威的GMP(良好生产规范)、HACCP认证。

  由于HACCP是注重开发食品的预防性体系,可以采取积极的过程控制来确保食品安全,得到了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美国科学院的认可,并被欧盟、加拿大等国家和地区所接受。HACCP的应用范围非常广泛,各发达国家乃至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纷纷在食品生产管理的法规中推广这一体系。

  国家标准是伊利必须遵循的底线,而伊利绝不满足于此,而要追求更高境界,为消费者提供世界一流品质的产品。2001年伊利就成为中国内地第一家获准进入香港市场的乳品企业,香港采用的产品检验准则正是全球最严格的欧盟标准,这就意味着伊利的产品已经达到了世界一流水平。伊利当时就已经开始全面推进HACCP系统,旨在将安全保证的重点由传统的对最终产品的检验前移到对原料质量及工艺过程进行控制,确保产品安全。由于这一系统可运用到由食品原料到最后消费的食品整个链条之中,而且由于对过程的有效识别,可以对任一时间的任何一种产品和任意一条生产线进行控制,对整个生产流程的每个环节的监控变得简单而有效。伊利行之有效的管理证明,HACCP和GMP系统是食品企业保证食品安全和卫生的最为经济有效的途径,全面实施HACCP与GMP对于促进我国的食品安全状况根本好转具有重要的意义。

  ●梁世杰(康师傅控股有限公司饮品研发协理):康师傅饮品采用自动化精密设备生产,绝不添加防腐剂。康师傅饮品尽量不添加色素。为了提高产品外观吸引力,如果一定要使用色素,也要添加天然色素。为了改善产品风味,而必须使用食品添加剂,康师傅产品也会使用香料和稳定剂,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食品添加剂的法规。

  康师傅饮品各生产公司均已通过ISO9001/HACCP品质保障体系;工厂内都配有健全的品质管理部门,对生产的各个环节进行品质监督;成品出厂前必须经过严格的品质检验,包括感观、理化、微生物指标;各项品质指标的企业标准比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更为严格;产品每年都定期送当地的政府监管部门进行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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