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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不准向未成年人卖酒

   日期:2005-06-24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313    

7月1日起,不准向未成年人卖酒。这是国家新颁布的《酒类商品零售经营管理规范》开始实施的一项内容。

由商务部公布的新《规范》首次规定:不准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那么,米酒、啤酒是否也在限制之列呢?

根据同时颁布实施的《酒类商品批发经营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酒类商品是指酒精度(乙醇含量)大于0.5%的酒精饮料,包括啤酒、葡萄酒、果酒、黄酒等发酵酒;白酒、白兰地、威士忌、俄得克等蒸馏酒及露酒等配制酒。

对于如何落实新《规范》,市酒类专卖局办公室主任胡家祥昨日告诉记者,目前,商务部正在收集各方意见,制定有关落实新《规范》具体实施细则,等具体的处罚规定出台后,才能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眼下,武汉市酒类专卖局正准备规范酒类零售店,要求店主在商店醒目位置,摆放“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的招牌,以提醒未成年人注意,保障法规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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