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强调,要坚决清理市场中过度包装以及其他包装和标志不合格的商品,努力确保以食品为重点的商品包装标示真实,产品名称、厂名、厂址齐全,食品主要成分、含量以及生产日期和有效期限明确,商标使用和广告宣传行为合法。要综合运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加强对以食品为重点的商品质量的监督。要根据节日和季节消费的特点,加大对月饼、粽子、酒、保健品、营养品等商品质量和过度包装监管的力度,严肃查处不正当竞争和价实不符坑害消费者的违法行为。
据悉,今年中秋节前,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组织力量,着力整治月饼经营中的问题,重点是月饼质量、过度包装、价实不符和搭售其他商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和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加强对月饼质量的监测,依法打击市场上的各种掺杂使假、缺斤短两、虚假表示、欺诈销售等违法行为。
国家工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有关人士表示,工商机关将进一步完善以食品为重点的商品准入制度,以及不合格食品退市、追回、销毁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预警防范和快速反应机制,提高食品安全重大事故防范和处置能力,为确保消费安全奠定法制和制度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