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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品贴食品标记逃避监管

   日期:2005-05-28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319    
本报讯(记者赖颢宁)保健食品专柜出售的商品,贴的不是保健品标记而是食品标记。昨天,北京市人大食品卫生与食品安全执法检查组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应尽快制定界定保健品和食品的标准,以杜绝这种规避监督管理的行为发生。

  部分商家“挂羊头卖狗肉”

  执法检查组随机到市内一大型购物中心进行检查,某品牌连锁经营专柜上摆放着“灵芝孢子粉胶囊”、“蜂胶”等商品,销售小姐一再声称这些商品具有保健功效,可是检查组成员在包装上却看到“食监字××号”的批文。而按照规定,保健食品不能作为普通食品出售。

  随行的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冯国安道出其中“奥妙”,保健食品的监管比食品要严格,而目前保健食品和食品没有明确标准,只要不做保健功效的宣传,即使具有保健功效也可以作为食品申请生产销售许可,商家以此来规避保健食品监管。

  随后,冯国安对执法检查组的建议回应称,国家正在制定保健食品和食品的界定和鉴定标准,将来一定会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执行。

  抗疲劳类产品加入伟哥

北京目前批准注册的保健食品有1300多个,真正生产的只有400多个。昨天,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保健食品的批准证书持有数量与实际上市流通的产品数量差距巨大。

  北京市药监局还透露,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成分的问题也比较突出,如在调节血糖类产品中加入降糖药格列本脲和苯乙双胍,减肥类产品中加入芬氟拉明(食欲抑制剂)和麻黄素,抗疲劳类产品中加入西地那非(即伟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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