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部关于2002年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报告显示:按人数计,发生食物中毒的场所主要是集体食堂,占总人数的68%;其次是餐馆,占15.6%。导致食物中毒的原因主要是细菌性中毒,占47.7%;其次是农药等化学品中毒,占36.8%。纵观国际食品安全监测情况,食源性疾病将是人类食品安全的最大威胁。这在发达国家也不例外。加拿大政府分别于2002年和2003年发出健康威胁警告:天然奶酪FarmsteadGouda可能含有危险细菌大肠杆菌O157∶H7。但是,国外媒体和消费者在看到这样的警示后会非常科学、理智地看待这些问题。
在我国目前的经济水平条件下,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应该是学校食堂、餐馆以及街头饮食作坊,由工业化食品引起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极少。我国两千余万家食品企业中大部分是中小型企业,而年销售收入在50万元以下的小型企业占到了86%。全球性大公司由于有着良好的设备,严格的HACCP体系,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的概率要小得多,不
应该作为监管的重点。小型企业中由于缺乏系统管理以及必要的道德约束,出现问题的可能性要大得多,应该作为政府部门监管的重点。
因此,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的可能性依次为:食堂、饮食单位(餐馆)、小型食品企业、大型食品企业。而问题性质的严重性依次为:非法使用非食品级添加剂、微生物致病菌、化学品污染、过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我们目前的现状却反了过来,一些大企业、大品牌更加受到媒体关注,而经常被“曝光”,这也就是所谓的“抓大放小”。
面对食品安全现状,由于我们身处一个信息爆炸的时代,消费者的保健意识增强,但相关知识还相当贫乏,因此非常相信媒体报道。而媒体负面的新闻报道,经常引起消费者强烈的反响,甚至造成消费者不必要的恐慌。为此,我提出以下建议:
对政府的建议:引入科学的风险管理机制,找到真正的麻烦制造者在哪里?抓住主要矛盾,明确食品安全零风险是不存在的。根据不同性质的问题区别对待,比如:雀巢奶粉碘超标与阜阳劣质奶粉就是两个性质截然不同的问题。同时加强执法力度,普及公众教育。政府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应由一个集权部门,而不应各自为政。
对媒体的建议:小心言论!发表言论前要搞清科学真相,媒体同样负有社会责任。
对食品制造商的建议:为大众提供安全的食品。己所不欲,勿施与人!
对专家的建议:有责任告诉大众事实的真相,从营养学和毒理学角度教育大众,为媒体提供科学的观点,对外提供文稿应持谨慎态度,给大众以正确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