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乳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
检验项目包括:对乳粉中标签、感官、蛋白质、脂肪、蔗糖、复原乳酸度、水分、不溶度指数、杂质度、铅、铜、硝酸盐、亚硝酸盐、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和酵母、致病菌等十七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此次共抽查了我市2家奶粉生产企业的2批次产品,经检测全部合格。
二、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
检验项目包括:对乳粉中标签、感官、热量、水分、脂肪、亚油酸、蛋白质、复原乳酸度、不溶度指数、杂质度、灰分、维生素A、维生素B1、维生素B2、维生素B6、维生素B12、维生素C、维生素D、维生素E、叶酸、烟酸、泛酸、生物素、钾、钙、钠、镁、锌、铁、铜、磷、碘、氯、钙磷比值、铅、砷、硝酸盐、亚硝酸盐、黄曲霉毒素M1、酵母和霉菌、细菌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此次共抽查了我市2家企业生产的3批次产品,经检测全部合格。
三、炼乳、奶油、干酪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
检验项目为标签、感官、净含量、非脂成分中水分含量、干物质中脂肪含量、铅、无机砷、汞、黄曲霉毒素M1、大肠菌群、霉菌、酵母、致病菌共十二项。
此次共抽查了我市3家生产企业的4批次产品,经检测,北京超凡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福多”牌车达奶酪和“福多”牌酸奶油不合格。
1、“福多”牌车达奶酪不合格项目是干物质中脂肪含量和非脂成分中水分含量,该产品以上两项目轻微超过了企业标准给定的范围;
2、“福多”牌酸奶油不合格项目是大肠菌群。标准要求大肠菌群不大于90MPN/100g,经检测大肠菌群为230 MPN/100g,不符合标准要求。
四、液体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
此次液体乳产品抽查检验依据是GB7718—1994《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 2746—1999《酸牛乳》、GB5408.1—1999《巴氏杀菌乳》、GB5408.2—1999《灭菌乳》、产品明示。检验项目为标签、感官、脂肪、蛋白质、非脂乳固体、酸度、苯甲酸、山梨酸、硝酸盐、亚硝酸盐、黄曲霉毒素M1、大肠菌群、致病菌、乳酸菌数等。
此次共抽查了我市19家生产企业生产的23批次产品,经检测,合格19批次产品。
检测中发现的主要不合格项目有大肠菌群超标、山梨酸项目不合格。北京市韩村河蒙达乳品厂生产的“蒙达”牌215g/瓶酸牛乳以上两指标不合格。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已责令不合格产品的生产企业限期改正。对抽查中发现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产品采取封存、扣押等措施,严禁其流入市场,并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生产企业进行处罚。
今后,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将加大对食品质量的监督抽查力度,并严格检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的整改工作,狠抓食品生产源头,以促进我市食品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稳步提高。
来源:中国食品科技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