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国家粮食局获悉,2007年我国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实现盈利1.67亿元,这是我国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自1961年以来首次实现盈利。
据了解,北京、天津、上海等17个省(区、市)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实现盈利,其他省(区、市)实现了不同程度的减亏。国家粮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007年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能够实现扭亏为盈,首先是相关企业建立健全了扭亏增盈工作目标责任制,实行扭亏增盈信息通报制度、重点企业经营情况分析制度和扭亏增盈工作检查考核制度,加强了对企业扭亏增盈工作的指导;同时,在部分启动粮食最低收购价预案的省份,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按最低收购价积极入市收购粮食,既发挥了市场主渠道作用,保护了种粮农民利益,又增加了政策性补贴收入,提高了企业效益;而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从企业剥离,减少了利息支出,减轻了企业负担;企业也抓住部分粮食和油料品种市场价格回升的有利时机,积极开展粮油购销,获得了一定收益。
据悉,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在经营中仍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由于市场粮价波动较大,企业贷款困难,经营风险加大;企业经营性挂账包袱仍然很重,加上2007年以来贷款利率6次上调,企业还本付息的压力加大;部分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改制还未完全到位,经营活力和竞争力有待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