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名推广 热搜: 食品  保健酒  机械  北京  白酒 

17600109315
服务时间 9:00-18:00 (工作日)

禁烟令新增执行标准 餐馆无烟区面积至少占一半

   日期:2008-05-14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285    

    北京市公共场所禁烟规定将增加新的执行标准,这是北京市爱卫办主任刘泽军昨日透露的。对于属于部分禁烟范围的餐馆,新执行标准规定其无烟区的占地不低于50%;餐饮企业具备健全的禁烟管理制度等条件即可“禁烟达标”。

  记者在昨日举行的餐饮企业落实禁烟规定誓师大会上获悉,分别隶属于市餐饮协会、市烹饪协会及各区县的饮食行业协会的3万余家会员企业,向餐饮行业发出倡议:积极响应无烟餐厅的倡议,在不具备彻底成为无烟餐厅的情况下,可设置吸烟室或划分吸烟区,并在非吸烟区拒绝提供烟具等。

  《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范围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于5月1日正式实施,该《规定》要求在医疗机构、影院、体育场等10类公共场所实行全面禁烟,餐饮、宾馆等5大类公共场所可实行部分禁烟。对违反禁烟《规定》的单位处以1000元至5000元的罚款,违规吸烟的个人处10元罚款。

  《规定》在5月1日实施以来,出现食客在餐厅不听劝阻吸烟,餐厅担心全面禁烟影响客流,致使餐饮业成了禁烟工作的难点行业。为逐步加快改变餐馆禁烟难题,市爱卫办联合市商务局对禁烟《规定》推出新的执行标准,要求部分禁烟公共场所的无烟区占地不低于50%,刘泽军表示,新增加的标准将在近日要求企业推广实施。

  刘泽军表示,“鼓励企业利用屏风等措施对无烟区进行隔离,关键是让市民提高禁烟意识,以达到向世界卫生组织承诺的2011年全面禁烟的目标。”

  针对“禁烟”罚款有侧重向企业“打板子”的争议,市爱卫办向企业发出了“公开信”,明确表示,只要企业符合有健全的禁烟责任管理制度、禁烟场所标识明显、服务员熟悉禁烟目的、设有专门的禁烟检查员等4项基本条件,即可被认定为禁烟“达标”企业,可以免除罚款。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Copyright©2004-2024 中国食品行业网 版权所有 网站首页 新手帮助  |  信息发布规则  |  版权隐私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