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目前学生“小饭桌”卫生监管难度大的问题,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制定出台了管理办法进行约束。
学生“小饭桌”是面向中、小学生,以盈利为目的,兼有用餐、休息和辅助学习功能的相对固定场所,被称为“家庭食堂”。目前大部分“小饭桌”存在着规模小、较隐蔽、布局分散的问题。“小饭桌”大多是小本生意,饭菜质量参差不齐,卫生方面的隐患较大。
日前出台的《内蒙古中小学生临时就餐及托管机构卫生管理办法》规定,开办就餐及托管机构的经营者必须向所在地教育部门进行申报,经教育部门初审合格后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取得卫生许可,之后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未取得卫生许可证不得从事就餐及托管场所的经营活动。
这个管理办法还对就餐经营单位的经营面积、水源检验、灶具排风、食品卫生、餐具消毒都做了明确的规定,并要求建立就餐学生健康档案,实行分餐制,从业人员必须接受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等。《管理办法》将由卫生、教育、工商三部门联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