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产品包装标示,甘肃省质监局近日向各市、州质监局印发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产品加印(贴)限定区域销售标志暂行规定》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将对小作坊生产的食品加贴限售标志。
甘肃省质监局要求,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必须与当地质监局签订《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承诺其产品限定在乡镇(街道)范围内销售,并向社会公示。签订了《承诺书》的小作坊产品须在包装显著位置上加印(贴)限定区域销售标志。其规格为椭圆形,椭圆底色为白色,外环形边为墨绿色。
食品加工小作坊使用XS(限售)标志时,可根据需要按式样比例放大或缩小,但不得变形、变色。XS(限售)标志由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自行加印(贴),但不得转让、出借或出租。凡未在产品上加印(贴)限定区域销售标志或超范围销售的,按照《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