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残奥会即将开幕。记者28日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了解到,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在总结和完善奥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基础上,再接再厉,采取四项措施,进一步加大食品市场监管执法力度,切实保障残奥会期间流通环节食品市场消费安全。
这四项措施是:
――强化对残奥会流通环节食品专营专供企业的监管。继续落实流通环节奥运食品专营专供企业监管责任人责任,严格实行“五定四查”和24小时“驻点式”管理制度,对流通环节专营专供企业食品准入、交易和退市进行全过程监管,严把供奥食品质量安全关。
――强化流通环节食品市场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市场日常巡查制度,以涉奥区域为重点,加大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力度,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全面清查和规范;加大食品质量监测和食品市场质量快速检测工作力度,强化不合格食品退市工作,深入开展食品质量专项执法检查;对残奥会赛区城市食品超市和食品批发市场实行驻场式监管,引导和监督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检查验收法定责任和义务,严格食品市场准入;加大案件排查和督查督办力度,严厉打击食品市场违法行为。
――强化应急处置和消费维权工作。进一步完善预警和应急预案,畅通信息渠道;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的积极作用,残奥会赛区城市12315继续提供外语接线服务,及时调解消费纠纷和查处消费侵权违法行为。
――严格落实和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工商总局继续实行向北京奥运会食品安全协调小组日报告和各有关司局24小时值班制度,残奥会赛区城市严格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每日零报告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统计报表等工作制度,31个省区市工商局实行周报告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