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被国家6部门紧急通知下架的9月14日前生产的液态奶,须加贴“经检验符合三聚氰胺限量值规定”标志,才能重新上架销售。昨天,记者走访了广州市城乡结合部一些小商场,发现不少小超市仍在销售9月14日前生产、未加贴标志的液态奶。
“下架令”城中村少执行
半个多月过去了,采访中记者发现,广州城中村大部分中小超市似乎对“下架令”并不知情,白云区同和街白水塘附近,记者发现9月14日前生产的牛奶仍然在卖。在佳兴平价自选超市里,伊利多个批次牛奶是9月14日之前生产的,也未张贴三聚氰胺限量值合格标签。记者买下其中一盒伊利纯牛奶,该牛奶的生产日期为“2008年8月4日”,常温下的保质期长达7个月,属于本次要求下架的液态奶范围。该店老板称,“质量肯定是合格的”,但为何没有贴标志,具体也不很清楚。
随后,记者来到附近的美家乐超市,货架上也摆满了9月14日前生产的银鹭和伊利牛奶,其包装上也未加贴任何标志,包装盒顶面沾满了灰尘。该店销售人员称,听说要贴限量值标志,但是经销商至今没有来回收,由于没有别的地方存放,只好一直摆在货架上。
记者走访了周边四五家小超市、商场,均发现应下架液态奶在售。按照其中一家老板指引,记者找到该区域牛奶经销商———燕塘牛奶同和怡兴经销部。经销部负责人承认,他们并未在单体产品包装上加贴“经检验符合三聚氰胺限量值规定”的标志,原因是“太麻烦”,她展示了检验合格的整箱伊利牛奶,贴有醒目的绿色标签,标签上写着“经检验符合三聚氰胺限量值规定”字样。
乳饮料不在贴标行列
昨日,记者先后走访了好又多云景店、天河城吉之岛、广百中怡店等市内大型超市,蒙牛、伊利、光明等品牌液态奶大型专柜旁均放置产品检测报告,以挽回消费者信心。在奶粉区域,“经检验符合三聚氰胺限量值规定”绿色标识醒目,成为一大卖点。
在正佳广场百佳超市,记者留意到,该超市搞促销的优酸乳乳饮料均是9月14日前生产的,生产日期分别是2008年7月21日和2008年8月21日,一盒仅卖0.9元。有消费者发出疑问,超市内9月14日前生产的优酸乳系列,为何没有下架?
该超市公关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优酸乳不属于液态奶,而是乳饮料,故不在下架之列。她透露,早在通知出台不久,由于超市方面就向天河区工商部门反映,给出的答复是可以不加贴以上标识。(记者/郑佳欣实习生/刘辉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