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食品生产企业或经营单位不按规定科学规范使用添加剂、有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使用的添加剂没有向检验检疫部门申报备案等等,将被责令限期整改,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将取消其报检注册登记和出口卫生注册登记资格。从现在起到4月10日,广西局将在全区进出口食品中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活动。
记者从广西局获悉,春节前夕,广西局副局长莫伟媛已率督查组先后深入各有关分支机构,督促出口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了解和掌握出口食品企业中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入厂验收索证情况和所添加的食品类别。要求分支机构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施行申报制度,督促出口企业如实按国家质检总局和认监委要求的内容重新核对填写。各单位在出口食品生产加工和进口食品相关环节,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调查摸清非法食品添加物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及易被添加的食品类别,有针对性地开展检测工作,防止出口食品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使产品符合输入国或地区有关食品添加剂的标准要求。
广西局食品安全处处长谭勇说,广西局这次在全区进出口食品中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以确保国门安全为目标,突出重点产品(使用添加剂的进出口食品)、重点单位(有过国内外预警通报及违法违规记录的进出口生产企业和贸易单位)、重点区域(进出口食品及添加剂业务集中的区域),全面加强进出口食品中添加剂的检验监管。
通过开展整治活动,完善治本措施,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和完善出口食品中添加剂使用的管理制度。各单位建立出口食品使用添加剂的有效监督和管理制度,建立非法食品添加物和不合格添加剂快速追查溯源机制,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理。严格执行出口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卫生注册登记制度,严把出口准入资格。加大对卫生注册登记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企业的生产加工活动的监督力度,规范出口食品生产企业使用添加剂。同时,严格落实出口食品使用添加剂申报制度,严厉查处出口食品企业使用没有备案的添加剂。加强对使用添加剂的进出口食品的检验,对使用有限量规定的添加剂的进出口食品要批批检测添加剂,对国外有检测要求的,要按国外的要求进行检验检疫,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口。从而在出口食品及食品添加剂企业中建立健全有效的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管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广西进出口食品添加剂的监管水平,增强广西出口食品的竞争力。
据悉,广西局还要求辖区内出口食品及食品添加剂企业,再次书面承诺不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食品、不滥用添加剂。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对发现问题的进出口贸易公司、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以及报检、代理报检企业将依法严惩,存在违规问题的要列入“违规企业名单”上网公布,暂停出口,视情况严重程度直至取消其报检注册登记和出口卫生注册登记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