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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前被查处食品厂仍在造假

   日期:2010-02-03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501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记者舒均 实习生李怡君)位于新洲阳逻的武汉市金吉旺食品厂,用葡萄糖、砂糖和自来水等原料,熬制出大量的燕窝、蜂蜜饮品,销往省内外。本报记者接到市民的举报后,向新洲工商分局、新洲质监分局反映,两家部门对该食品厂进行了查处(详见本报昨日A03版报道)。昨日,一名知情市民举报,该厂两年前就因生产劣质饮品被查处过,却“生存”至今。

  该市民称,2008年1月,该厂因涉嫌生产劣质的“人参蜂蜜”等饮品,被新洲工商分局平江工商所和新洲质监分局查处。当时,两家执法部门均表示,对该厂的违规问题将严处。现在该厂又曝露出同样问题,同样是涉嫌生产劣质产品,这让人不得不质疑执法部门的监管是否得力。

  昨日,记者向平江工商所和新洲质监分局求证,得知在2008年1月17日,武汉市金吉旺食品厂确实因大肆生产假冒伪劣的“人参蜂蜜”、“枣花蜂蜜”、“紫云英蜂蜜”,被查处(本报曾于2008年1月17日、18日报道)。

  记者还了解到,在2009年1月,该厂涉嫌侵犯专用商标,被新洲工商分局查处。

  平江工商所的负责人介绍,2008年1月,该所的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该厂的各种经营证照齐全,但擅自改变了经营场所。根据相关法规,该所只能对其进行罚款处理。现在,该厂又出现同样的问题,该所仍只能对其擅自改变经营场所,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涉及产品质量的问题,由质监部门监管。

  新洲质监分局的有关负责人说,今年该厂又曝露出食品质量问题,他们仍在深入调查,弄清问题后将严处。目前是责令该厂停业,追回外销的产品,暂扣厂里的产品和机器设备。

  2008年1月,该厂大肆生产劣质产品,质监部门如何处理?该负责人称,当时销毁了该厂的全部产品,并罚款2万多元。

  不少市民认为,正规食品厂大肆生产劣质产品,执法部门却不取缔该厂,是对老百姓的健康和权益的漠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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