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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垄断协议将面临最高50万元处罚 甚至撤销其行业协会

   日期:2010-05-27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347    


    从即日起到6月7日,国家工商总局将起草的反垄断法3个配套规章开始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行业协会如通过制定通知、标准等达成了垄断协议,将可能面临工商部门最高50万元处罚,情节严重的,工商机关还可提请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撤销其登记。

    此次公开征集意见的3个反垄断法配套规章分别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禁止垄断协议行为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规定》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定》。

    根据征求意见稿,行政机关不得采取各种手段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不得限定商家经营指定商品,不得滥用行政权力等,否则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受到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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