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浙江省质监局获悉,温州市苍南县质监局从理顺监管体制入手,对食品安全监管实行“一办三中队”的监管模式,既有效协调并理顺了科室业务和基层监管关系,又发挥了监管前移的优势,在探索区域监管的道路上,摸出了一套较为务实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其主要做法有:
一是明确监管职责。为明确区域监管后职能科室与基层站所的工作职责和内容,避免职能交叉和重复劳动,浙江省质监局出台了《苍南县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分工》,明确职能科室与基层站所的职责分工,使有限的行政资源得到了合理配置,发挥最大效能。同时,还建立食品安全局务会议通报和季度例会制度,及时对近期主要问题进行交流和传达,进一步理顺并加强职能科室与基层站所的工作。
二是创新监管方式。浙江省质监局积极探索长效机制,创新监管方式,一方面对食品安全监管做出重大调整,全面推行量化分级管理,率先在全市建立起食品安全风险预警机制,极大地提高了监管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截止目前,已完成巡查企业230家次,实施量化评价130多次,提出不合格项348多项,扣分429分,发责令改正书40多份,立案查处近50起,其中巡查立案18 起,完成不合格整改189项。另一方面是运用快速检测开展行政执法。充分利用技术机构的技术优势,研究相应的快速检测方法,在专项执法中将专业检测人员和简易检测设备设施带到企业生产车间,到一线执法现场进行现场检测,极大地威慑了违法分子的气焰,充分显现了技术执法的威力。
三是突出监管重点。浙江省质监局开展了为期4个月的出厂检验专项整治,建立了化验员培训常态机制、登记造册制度和实施“黑名单”等制度,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将“入厂关”和“出厂关”作为监管的重点环节,将原辅材料进货验收、非食用物质及食品添加剂使用和出厂检验列为日常监管的必查项目,重点解决食品企业在入出厂检验方面存在的各种突出问题。
四是强化业务培训。为了让每一监管人员都能适应区域监管的新变化,都能独立处置和应对食品安全工作,浙江省质监局邀请食品审查专家,采取专题培训、现场指导、以会代训等方式,以基层站所的每一个食品监管人员为主要对象进行业务强化培训,以适应区域监管新模式。特别是《食品安全法》实施后,还专门组织了闭卷考试,增强监管人员对《食品安全法》的理解和掌握,为实施有效监管打下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