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两国土地资源相当、气候条件相似、均适宜于农业,中美也是世界农业生产大国,主要粮食作物和肉类产量均居世界前列,由于农业所具有的基础性地位,关联着粮食安全、环境保护、国内政治等诸多因素,农业生产在两国均具有重要地位。中美农产品贸易一直是中美经贸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中美农产品贸易往来的不断增多,双方在农产品贸易中引发的争端也日益增多,除了对农产品的高额贸易补贴和强制性技术标准外,反倾销和反补贴成为中美农产品贸易争端的重要手段。
中美农产品贸易争端概述
自1994年美国对中国新鲜大蒜发起第一起反倾销调查以来,美国先后对中国农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5起,而中国在2009年才对美国农产品发起第一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1.美国对中国农产品发起的贸易救济案件
1980年至今,美国共对中国农产品发起贸易救济调查5起,均为反倾销调查,占美国对华产品反倾销调查案件总数的3.3%,涉及的产品分别为新鲜大蒜、蜂蜜、淡水小龙虾、冷冻和罐装暖水虾,其中对华蜂蜜在1994年发起的反倾销调查以中美双方达成价格承诺而中止,后又在2000年再次发起反倾销调查。
2.中国对美国农产品发起的贸易救济案件
2010年中国对美国农产品发起了首起贸易救济案件,而且是双反调查,涉案产品为白羽肉鸡。目前,中国商务部已对该案作出初裁,裁定对美国涉案企业征收43.1%~105.4%的反倾销税,征收3.8%~31.4%的反补贴税。初裁后,中国商务部还将继续进行调查,包括实地核查,并将依据法律和事实,公正、公平、合理作出终裁。
中美农产品贸易救济案件对比
就目前农产品贸易争端看,中美两国在依据的法律、程序和裁决结果等方面,均属大同小异,但细比之下,二者存在以下几点不同:
1.调查形式
截至目前,美国对中国农产品发起的贸易救济调查形式仅限于反倾销,而中国对美国农产品的贸易救济调查既有反倾销也有反补贴,这主要是因为农业是美国政府补贴最多的产业。据经合组织估计,美国政府每年对农民的补贴约为400亿美元,平均每100美元的农业产值中,有20~30美元来自政府补贴。
总体来看,美国政府对农业的补贴形式繁多,花样各异,概括起来主要有贷款差额补贴、固定直接补贴、反周期补贴和灾害保险补贴等。美国对农业的高额补贴做法已受到世贸组织成员的广泛批评,因为这种补贴造成了国际农产品贸易的严重扭曲,特别是威胁到贫穷国家农民的生计。美国在农业补贴问题上的顽固立场也是造成目前多哈回合全球贸易谈判僵局的主要原因之一。
在本次反补贴调查中,中国申请人指控的补贴项目主要针对白羽肉鸡产品的上游产业——玉米和大豆的补贴,因此在本案调查中涉及了上游补贴利益的认定和传导分析。鉴于世贸组织协定对于此问题没有具体、详细的规定,各成员方有关上游补贴调查的立法和实践也非常少,调查机关进行了审慎、反复的研究,经初步调查并通过比较应诉公司采购的受补贴玉米和大豆(豆粕)价格与未受补贴玉米和大豆(豆粕)价格,认定应诉公司在购买受补贴产品时获得了竞争性利益,进而使其生产被调查产品获得利益。调查机关在本案中首次对上游补贴传导进行认定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