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决定》要求各级政府:一是要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统一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二是要支持和鼓励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加快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三是要加快建立覆盖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的食品污染源、食源性疾病检测和食品中有害因素监测体系,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及风险评估体系建设;四是要加大对食品安全生产经营领域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加快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依法追究违法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
《决定》还对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食品安全意识、加快食品安全地方性配套法规的起草等工作提出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