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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奶粉销毁曾因技术搁浅 监管不力致重新入市

   日期:2010-02-06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436    


    技术难度使销毁搁浅

  2008年,三鹿奶粉事件发生。今年1月,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通报,三聚氰胺乳制品死灰复燃。

  事实上,早在2008年10月,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的有关负责人对发现三聚氰胺超标的乳制品如何处置曾明确表态:

  凡不符合三聚氰胺临时管理限量值的产品,不得出厂、销售,并按要求销毁和无害化处理。已上市的产品,生产企业进行自检,超过限量值的,企业要主动发布信息,并采取召回、下架、退市并按规定退货和退款等措施,确保产品安全。

  从2008年9月底开始,石家庄市就组织市内发电、热电和水泥生产企业进行环保销毁实验。但据知情人透露,对问题奶粉的处理尝试最后大多以失败告终:

  用作燃料对锅炉损伤太大,最后清理锅炉的费用还不如烧煤,作为水泥配料又发现生产的水泥不合标准,大批量填埋担心被别有用心的人挖出来……总之一些本该销毁的问题奶粉竟在技术层面被搁浅。

  德衡律师集团(北京)事务所律师张兴宽曾代理问题奶粉患儿索赔案。他说,他曾经去过三鹿公司,看到收回来的问题奶粉堆积成山,这些奶粉如何处理、有无销毁等,不得而知。“没有人监督企业走完销毁和处理的最后一步。”

  地方政府监管靠“拖”

  根据公开资料,仅当年三鹿集团尚未出库的婴幼儿奶粉就达到2000余吨,当时对这批问题奶粉的处理也只提到四个字:全部封存。

  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企业应当将食品召回和处理的情况向监管部门报告,事实上仍有相当一部分企业未执行这一规定。

  据一位监管人员透露,当时三鹿奶粉事件有牵头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处置,但在问题奶粉的处理这一环节并没有明确责任。当时各部门都在忙,农业管奶站、质检管生产、工商管流通,除了特殊时期的监管任务,还要建章立制,地方政府也是焦头烂额。一方面是暂时没有好的办法来处理,另一方面也是分了轻重缓急,但事情一拖就这样拖下来了。

  陕西省质监局食品安全处处长宋艺光认为,乳制品行业的管理办法是分段监管,养牛户、奶站、经营户、生产企业、市场销售等各个环节分别由农业、质监、工商等部门管理,这次发生的毒奶粉事件是流通环节“清零”不彻底造成的。

  小企业成监管盲区

  西安市乳业协会秘书长王伟民说,这么多的三聚氰胺奶粉再次流向市场是一些缺乏诚信的企业没有按照要求进行销毁,目前一些小型企业容易成为监管“盲区”。它们通常把奶粉价格作为“风向标”,在价格低迷时停产,价格上涨后又开工生产,为了降低生产成本,甚至不惜铤而走险,这是造成奶粉质量安全的重大隐患。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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