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经济迅速回暖,今年沿海地区和内地同时出现严重缺工现象。其中,广州、深圳、东莞等珠三角城市缺工超过200万人,部分生产线处于停工状态。企业纷纷上调工资,调低学历、年龄等限制,以缓解用工荒(2月21日《武汉晚报》)。
为什么农民工会突然成为掌握就业自由选择权的“特殊群体”?
其实,“用工荒”不过是企业尤其是三来一补企业传统用人模式逐步被淘汰的时代注解。依靠初级加工、低技术含量、其企业利润是工人工资“剩余”的三来一补企业,将“廉价劳动力”优势发挥至极致,并由此衍生了低价格产品在国际竞争汇总的规模效应,成为“中国制造”雄踞世界前列的重要支撑力量。但“廉价劳动力”所带来的工人福利收入最小化、社会保障空心化、劳动技能低等化弊端,正在为权利意识日益觉醒的农民工所无法忍耐,并且也完全无法跟上中国经济由单一的外贸主导型向内需发展型转移、先富群体型向全民普惠型升级的社会轨迹。
农民工尽管有新劳动合同法的白纸黑字,但包括养老、医疗等在内的社保缴纳并不尽如人意,子女教育就学无法获得强力保障,各类漠视农民工健康生命安全的“职业病”层出不穷,户籍二元制造成的巨大隔阂不仅反映在经济待遇上,更折射于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工会等权利的缺失,这让“用工荒”背后的权利荒继续存在。
“用工荒”正面临“廉价劳动力时代”的多重欠债——无论是看得见的薪酬、社保、福利,还是看不见的休息权、话语权,都构成了“廉价劳动力时代”看似消退其实积重难返的负面效应。因此“用工荒”绝非农民工群体的权利增收,也不是纯粹市场意义的用脚投票,更多反映出农民工群体迫于无奈、在权益停滞不前下的“次优选择”,需要公共决策者以更大决心与魄力对症下药,开出良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