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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公司应强化合规责任

   日期:2010-02-25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1009    


    ■本报记者  张娜

    跨国公司在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如何发挥积极作用,如何推进我国企业走出去整合全球资源?为此,由商务部研究院主办的“2010(第八届)跨国公司中国论坛”将围绕以上主题于3月2日在北京举行,在此间还将就跨国企业如何合规经营以遏制商业贿赂展开讨论。

    日前,中国经济时报记者就上述话题采访了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北京新世纪跨国公司研究所所长王志乐。

    王志乐表示,未来外资在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都可以发挥积极作用,关键在于我们要有清晰准确的目标。在宏观经济层面,中国应当把利用外资促进国民经济高速增长调整到促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在中观经济层面,应当把利用外资促进中国产业发展壮大调整到促进中国产业做强,并且融入全球产业。在微观经济层面,应当把利用外资促进中国现代企业硬件方面的成长调整到促进中国企业软竞争力的成长。

    与上世纪80、90年代相比,跨国公司在中国经济社会的影响力在下降,受尊敬程度在下降。对此,王志乐认为,跨国公司在华主要存在发展战略、管理结构和承担责任三个方面的问题。

    首先,成功的跨国公司能够做到“全球化思维,本土化行动”。一些跨国公司在组装制造和营销服务本土化做得比较好,但是本土化研发设计滞后,导致他们在华的产品和服务不能动态适应当地消费者需求,影响了竞争力。而人才开发本土化滞后则不利于调动当地员工积极性,直接影响了这些公司的经营业绩。

    其次,一些跨国公司在华管理架构不适应中国市场的复杂局面。中国市场规模巨大发展不平衡,跨国公司需要在中国设立地区总部。这个管理机构拥有相当大的临机处置权,能够协调各个事业部门在中国的业务。

    再次,与历史上的跨国公司不同,现代跨国公司需要承担经济、社会和环境等全面责任,还需要承担包括本国和经营所在国的全球责任。

    王志乐强调,跨国公司还应当反对商业贿赂,承担合规责任。在中国的跨国公司多数能够承担这些责任,但也有一些企业在社会责任和环境保护方面有缺陷,还有一些企业违背基本道德操守在中国从事商业贿赂。随着中国现代商业文明的发展,跨国公司如果出现企业公民责任问题就会严重影响其声誉。

    “强化全面的合规责任,将进一步改善跨国公司在华形象,得到中国消费者认可,从而获得更多商业机遇。”王志乐说,“而推进中国企业合规,促进中国企业强化责任恰恰是中国未来利用外资的重要目标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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